流动人员档案保管费将取消 长沙涉及档案15万份
取消费用:
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
长沙现状:
15万份个人托管人事档案,每份每年收保管费120元;
其中5.8万份档案“被遗弃”三年以上。
中组部、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等。据悉,截至今年9月,长沙市人才中心共保管15万份个人托管人事档案,每份每年目前收取保管费120元,不过,其中“被遗弃”超过三年的档案超过三分之一。
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明年元旦起全免费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包括7个方面: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
通知明确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各地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长沙15万份个人托管档案,超三成“被遗弃”
近年来,湖南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数量快速增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的人事档案总量近150万份,且保持年均15%左右的增速,服务对象涉及10多类人群,服务内容多达20余种。“当前,全省人事档案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布局日趋合理,形成了较为全面的覆盖网络。”省人社厅副巡视员、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主任姜春华介绍说。
长沙市人才中心副主任夏任何介绍,截至今年9月,该中心保管了15万份个人托管人事档案,每份每年收取保管费120元。不过,其中有5.8万份档案“被遗弃”时间在三年以上。“既没有主动与我中心联系,也没有续缴档案托管费用,也就是常说的‘死档’、‘弃档’。”相关数据显示,全省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失联”超过三年以上的人事档案占近一半。
“对于这些档案,我们依然会做好保管工作,但可能会影响个人的正当权益。”夏任何表示。人事档案是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的真实记录,是为本人提供相关人事服务的重要依据,关系到转正定级、工龄和退休金的计算等各个方面。
盼实施细则早到位,让档案管理服务更优化
“目前,我们还没有收到中央、省里的正式文件。对于明确的国家政策,肯定会坚决贯彻、落实。”昨日,长沙市人才中心主任谭明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因为流动人员档案保管费的取消涉及人员多、情况复杂,很希望相关的实施细则、配套措施、财政保障能及时到位。“这样可让工作推进更顺利、更有力,服务更优化。”
谭明江透露,为了更好地做好人事人才服务工作,市人才中心将与市职业介绍中心合并,组建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人力市场也将与劳动力市场相整合,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而在档案管理方面,将着手推动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信息化、电子化、网络化建设,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办理的业务内容、业务流程、工作服务进行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