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管禁止和参加社保、职称评审挂钩
10.06.2016 14:00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红网长沙6月1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6月9日,记者从湖南省人社厅了解到,近日国家人社部下发通知,针对档案管理服务提出15项便民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等行为,取消办理初次就业流动人员转正定级等手续,取消大学生毕业一年内档案流动限制等。
湖南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档案管理中的公共服务和市场化的个性服务需求已分开,对于基本免费项目严格落实。对基于档案延伸的其他服务,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进行收费;没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一律不得收费。
《通知》明确,要贯彻落实取消档案收费和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的决定,严格规范基于档案的延伸服务的收费行为,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等行为。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此前下发的通知,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等已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费用也都一同取消。
《通知》还明确,今后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转正定级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统包统配”的计划分配制度下,用人单位为见习期满毕业生办理的一种人事手续。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各种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到不同性质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有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予以规范,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为流动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已经失去原有的人事管理作用。
《通知》中也明确,取消转正定级材料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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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2016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