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妇联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有作为

09.07.2015  22:43

妇联组织是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妇联的工作方针是“一手抓维权,一手抓发展”。2015年,我们主动参与调解与疏导婚姻家庭纠纷,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与赌博、卖淫嫖娼、家庭暴力、拐卖妇女儿童、吸食毒品、建立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组织妇女群众自我管理,在社会事务管理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从而实现妇联组织为弱势群体说话的目标。 

一、大力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工作把《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对广大妇女群众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把教育和引导妇女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强化思想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培养“四有”“四自”新女性。为此,我们认真开办了“三八”维权周活动。在这个活动中,县妇联积极倡导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社会风气,鼓励广大妇女用法、依法维权,平时带头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要求广大妇女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用实力创造自己美好的生活。这个活动中我们联合县综治、计生、交警、司法、妇保院、安全生产监督局、禁毒办等相关单位,在桑植县民歌广场进行了大型法制宣传活动。活动中共发放各种法律宣传单3万余份,使上万群众得到教育。

二、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妇女群众解决问题县妇联积极接待上访群众,妥善解决信访问题。有困难而一时无法给当事人解决的问题,也为当事人作了清楚的解释,并积极争取协调,以期解决。半年共接待上访妇女群众30人次,处理妇女信访件21件。积极为弱势群体创造就业创业的机会,今年共从人力资源部门争取创业就业培训资金5万多元,举办创业就业培训班两期300人,并通过当地企业为50多名残疾解决就业问题。三、积极行使人民陪审员权利。利用妇联维权干部兼任人民陪审员的便利,积极主动参与到弱势群体案件的审理。今年以来共参与各种涉及到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的案件30余起,及时了解和掌握案情,准确行使陪审权限,维权工作走向可操作和规范。四、广泛发动妇联系统开展各项维护弱势群体的活动,扩大影响力及行动力

(一)引导开展有关弱势群体特殊法律条文知识竞赛活动。这项活动桑植县林业局表现尤为突出。林业局举办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病竞赛活动,参加答题活动的有林业局局长、林业局联合工会主席、在岗的42名女职工及12个相关股室负责人,共发出试卷54份,收回54份。通过此次知识竞赛活动,扩大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女职工中的知晓率和覆盖面,让大家更加知法、懂法,提高了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增强了单位的执法意识和责任义务,加大了女职工工作的维权力度。

(二)积极组织开展反家暴志愿者活动。为使农村妇女摆脱家庭暴力的梦魇,妇联推行了基层妇女组织反家暴志愿者活动。这项活动在基层妇女组织中得到了积极响应。在活动中发放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倡议书》《法律赋予妇女哪些权利》等宣传资料8万余份,向群众讲解《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妇女儿童维权知识,倡导大家关心爱护家人,建设好每个小家庭,维护好社会大家庭,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

(三)积极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要求,倡导先进性别文化,推动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进一步营造促进男女平等参与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良好社会环境,2015年5月19日,县妇联全体党员干部在党组书记、主席胡三玲的带领下,来到瑞塔铺镇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1000余份,为20余名妇女现场进行婚姻家庭和妇女权益保障相关知识咨询。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我县农村妇女的法治意识,提高了全社会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知晓率和国策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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