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案件我来办”——凤凰县检察长这样说到做到
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岸
湘检网讯(通讯员 吴亚洁)“检察长不仅要亲自办案,而且要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作为单位一把手,湖南省凤凰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岸一直这样要求自己。
不久前,凤凰县检察院接到县公安局邀请,提前介入一起数额巨大、人数众多、横跨多省市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案件涉及几十家公司。
因案情重大、涉及面广,了解案情后,王岸对前来汇报的检察官石丽说,此案他来办理。
引导不代替、参与不干预、讨论不定论、到位不越位,参与提前介入时,王岸始终坚持“四不”原则。
“当务之急是明确侦查方向,制定科学的侦查计划,固定证据,以证促供,精准突破。”经过三次与公安机关召开提前介入会议,王岸向县公安局提出建议。
四天后,凤凰县公安局以孟某、解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向县检察院提请逮捕,案件管理中心审查受理后,将该案正式分配给王岸。
案卷材料多达9册1800多页,批捕时间只有一周,工作量之大可以想见。白天,王岸要处理院里繁忙的日常工作,晚上成为他的“办案专属时间”。那七天里,几乎每晚他都窝在办公室里工作到深夜。
很快遇到办案“瓶颈”——因案件涉及大量的税务专业知识,其中一些专有名词王岸都感觉非常陌生。“外行查内行”是办案大忌,他从繁忙的工作中挤出时间,主动寻求“外援”,联系税务专业人员,尽快掌握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知识及开具发票的流程,学习增值税计算原理、增税范围、进项税额……很快,这些生疏的概念和原理被王岸吃透。
办案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刚刚解决掉第一个难题,新的挑战又出现了。在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孟某进行讯问时,其只是简单地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而对于怎么与上下线联系的关键性口供一概没有。“整个事情就是我们两个做的,没有其他人参与。”
王岸察觉到了孟某的侥幸心理,“他想刻意隐瞒虚开增值税渠道的细节,企图包庇同伙逃避法律追究。”
为了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王岸认真审阅案卷、核实证据材料,针对多处细节对另一位犯罪嫌疑人进行深入讯问,了解其与上下线的联系情况,并一笔一笔核对与他们之间的发票往来,同时积极对孟某做思想和法律方面的工作。最终,孟某在事实和法律面前低头,如实、全面地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交代了案件的上下线及另外两名同伙。
案件就这样结束了吗?犯罪嫌疑人与开票人员内外勾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巨大,王岸认为其中必然存在相关人员的徇私渎职行为。他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跟踪案件进展情况,引导侦查取证。果不出其所料,有关人员的渎职线索很快被查到,“案中案”浮出水面。
“检察官不能就案办案,简单机械地套用法条,要善于思考,勤于总结,尽可能地提升办案质量。”这是王岸对办案人员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也是他秉承的办案信条。
思维缜密的王岸审查该案时还发现了有关人员办理此案时的多处违法行为,他依法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为补充完善证据、有效指控犯罪,同时还向侦查机关发出了《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共计10大项27小项。
“如果说检察长办案有什么不同,那就是要求更高,标准更严,以身作则,树立标杆,把案件办得更扎实更漂亮!这些都值得我们年轻干警去揣摩,去学习。”石丽谈到王岸的办案风格,大为佩服。
一周后,犯罪嫌疑人孟某、解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被凤凰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司法办案不是简单的机械劳动,要让当初的法治理想变为现实,作为检察官,我们就应该俯下身去,尽职履责,踏踏实实地办好每一宗案件。”在总结该案办理经验时,王岸由衷地说道。
相关附件:
( 责编: 陈琪煜(实习) 审核: 江世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