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之“魂”(质监参考)

21.03.2017  01:02
      纲举目张是个常用的成语。纲指鱼网上的总绳,比喻事物的主干部分。目指网眼,比喻事物的从属部分。比喻抓住事物的关键,就可以带动其他环节。吕不韦的《吕氏春秋》中:“壹引其纲,万目皆张。”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拿起纲,目才能张,也就是说,把绳子提起来,所有网眼就张开了。我们做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主线,这个主线就是“”。

      神舟十号飞船返回舱返回地球时是靠一具巨大的降落伞减速的。这顶大伞是不能一下子全部打开的,否则伞会被气流冲破。科学家为开伞设计了一套程序,先是弹开伞舱盖打开一个引导伞,由引导伞牵引出减速伞,经减速伞减速后与返回舱分离,同时拉出主伞,主伞慢慢地全部撑开。由引导伞牵引出减速伞再到拉出主伞的全过程,正是“举一纲而万目张”的真实写照。

      同样道理,我们审核的每一个案件都有它的主线,即它的“”,这个“”就是这个案件的“”。我们只要抓住了案件的“”,依法依规办理案件,任何案件都能办成铁案。之所以有些案件出现诸如败诉或其他原则性问题,究其原因最根本的还是没有抓住案件的“”。

      我们看“”字,它是由左半部分“”字和右半部分“”字所组成。云是天上的云,它看得见,摸不着。但经过努力上升到一定的高度,云在山上即能看得见又能摸得着。鬼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因此,“”字有看得见摸得着的一面;也有看得见摸不着的一面,同时,也有看不见摸不着的一面。

      我们审核案件是审核“”中左半边看得见摸得着的和看得见摸不着的部分,摸不着的,就要求完善补充证据材料。至于看不见摸不着的“”生活在另一个世界,人对“”的活动是无法了解的。古人就用“”表示神秘不可测的、不好捉摸的意思。在案件审核中,我们对这方面的问题是看不见的,只有案件承办人员最清楚案件是否有“”、有“见不得人的地方”。往往案件出现徇私舞弊、不廉洁行为、不依法依规办理等原则性问题的,问题都出现在这里。

      思考是人的本能,是一种心灵的享受。良好的思考习惯对于心灵就如眼镜对于眼睛一样,它带你遍及于事物的细微之处,获得感性知识来认识事物的本质。愿人们从本文中获得感悟,品味出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