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全面推行“立案三比、无案三查、办案三严”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02.12.2015  09:30

今年以来,长沙市全面推行“立案三比、无案三查、办案三严”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1-10月,市、县两级安监局共责令387家企业停产停业整顿,罚款413起、970万元,暂扣吊销许可证8个,提请关闭企业13家,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32件,同比增长50.1%、33.2%、73.5%、100%和30%,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65人、同比下降17.5%,全市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明显改善。

  “立案三比”,即比立案的数量、增量和质量,把从严监管落实到执法行动上。市局主要领导每月初亲自审核全市《安全生产业务工作数据报表·行政执法情况月报表》,并将报表印发到市局机关每个干部和各区县局,逐月通报,季度点评,半年排名,年底计入对各单位当年的绩效考核成绩。

“无案三查”,即查过程、查原因、查责任,把从严监管落实到责任担当上。对当月没有行政处罚案件的市局机关执法处室和区县局,由市局主要领导带领纪检组长和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启动行政效能监察和行政执法监察,把每个案件的办案流程查清楚,把是否依法依规不予行政处罚的原因查明白,把不依法办案、“当罚不罚”的责任查到人。今年对在执法办案方面有瑕疵的2个区县局和1个处室进行了效能监察。

“办案三严”,即严格程序、严格要求、严格规范,把从严监管落实到率先自律上。严格办案程序,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审查或组织听证,并提请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方可下达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既坚持严管重罚,对符合顶格处罚情形的案件一律实行顶格处罚;又坚持“过罚相当”,合理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办案要求,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必须做到公正执法、廉洁执法,要求在执法当中严格按照程序办案,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文书规范、行政处罚得当。严格办案规范,要求必须使用省局的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进行执法,否则视为无效执法行为。

(长沙市安监局/欧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