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法院多措并举维护老年人权益
湖南法院网讯 桃源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有力地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2014年1至9月,共审结涉老年人案件51件,上门立案21件,巡回审理35件,调撤率为92.5%,先后39次将案件执行款主动送到老年当事人家中。
建立绿色通道,便利老年人诉讼。 对涉老年人案件,该院坚持“快速立案、快速审判、快速裁决、快速执行”。规定,凡是60岁以上老人来立案的,应于当天办结所有立案手续,即使加班加点也不让老人跑第二次。同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人实施司法救助,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确保他们打得起官司。该院率先在全市成立了保护老年人权益合议庭,对一方当事人为60岁以上的老人的涉老案件均由该合议庭归口审理,即收即审,即结即执,使涉老案件进入了速裁快车道;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对活动不便的老年当事人案件,主动深入村组、街道和当事人家中就地审理,为其提供诉讼便利,减少诉累。
坚持调解优先,促进案结事了。 为快速化解涉老纠纷,该院着力打造调解优先、着力调解的模式,所有涉老案件依托立案庭的诉前调解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人民法庭调解室,由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想方设法说服双方放平心态,换位思考,友好协商,妥善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把调解贯穿于涉老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老年人,充分利用情感去感化双方当事人,尽力促成达成调解协议。在执行过程中,注意做深做透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加大和解力度,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对个别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等手段,确保老人老有所养。
创新保护机制,营造关爱氛围。 该院成立了青年法官志愿团队,定期开展活动,关爱空巢老人,倡导孝风尚;开展“夕阳红司法工程”系列活动,为老年人提供量身定制的“十项提示”,并在辖区内所有敬老院设立了“老年维权联系点”,立案庭开通了“老年人维权服务热线”,为老年人提供家事纠纷等方面的咨询;定期组织法官深入乡村、社区为老年人宣讲法律知识,现场解答老年人关心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案件回访活动,零距离倾听老年人的呼声。同时,争取各方合力,法院与县老龄委、县老干局、县民政局定期召开会议,加强沟通协调,总结交流经验,共同提高涉老矛盾纠纷处理能力,共同发力保护老年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