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积极筹划“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年”活动
为探索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监管机制,桃源县把2016年定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年”,并紧密结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和自身实际,超前落实四项措施,切实抓好2016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组建“一支队伍”,推进执法专业化。按照“机构标准化、装备现代化、行为规范化”的要求,该县将县安监局由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调整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将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升格为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局,合并后的27个乡镇将单独设立安监站,并按照每个乡镇2-4人的标准配备专职安监执法员,配置基本的执法装备,配套出台《桃源县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手册》和考核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忠诚履职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
二是筹备“两个数据库”,推进执法信息化。全县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软件,重点建好监管对象基本信息数据库和执法信息数据库,澄清执法工作底子,实行执法信息共享,为顺利推进监管执法奠定基础。
三是落实“三张清单”,推进执法规范化。各安委成员单位和乡镇将立足自身实际,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各级管理权限,建好安全生产权利清单、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安全生产计划执法清单,真正做到安全责任精细化、安全监管法治化,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完善的网格化安全生产法制监管责任体系。
四是完善“四项机制”,推进执法常态化。即建立执法人员培训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执法监督机制和诚信约束机制,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建立由政府组织领导、工商部门为主、许可审批部门协同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联合执法队伍,公开设立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实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并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息记录,对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企业及有关人员,在资质许可、职业准入、政府采购、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等方面予以限制或制止,真正推进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监管。
(桃源县安监局/周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