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妇联关于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桃源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是典型的农业大县,下辖39个乡镇,412个行政村(居),总人口97.8万人,总户数33.4万户。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承载着重要的社会功能,更是妇联工作最具优势、最富特色的领域。家庭文明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如何进一步深化家庭文明创建工作是妇联在新时期承担新使命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桃源县妇联立足家庭阵地,以家庭需求为导向,聚焦幸福桃源建设,开展了一系列家庭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家庭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的提升。在工作开展的同时,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一、桃源县家庭文明建设的主要做法
1.以评比为抓手催生新风。近年来,桃源县妇联以“五好文明家庭”创建为载体,组织并指导各乡镇妇联广泛开展美德在农家、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低碳家庭、“两型”家庭、最美家庭、美丽庭院等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家庭以德治家、以学兴家、文明立家。近五年来,全县各级共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9000多户。县妇联在每年县妇联执委扩大会上表彰先年创建获评的县级“五好文明家庭”(2015年表彰“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于2013年桃源县第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上集中表彰了10户全县“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乡镇纷纷发力积极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活动,漳江镇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评选“五好文明家庭”5000多户,马鬃岭镇评选“十佳孝子”,观音寺镇、牛车河乡评选道德模范标兵,泥窝潭乡评选“十佳五好家庭”等十项“十佳”典型,漆河镇评选“尊老爱幼好媳妇”等“十好”典型等。通过对文明家庭典型及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树立了良好的榜样,用好家风促进了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2.以活动为纽带凝聚人心。为了使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影响力更大,群众参与积极性更高,我会着力打造各类活动载体,让广大家庭和妇女群众参与其中。2012年,组织常桃路沿线妇女群众开展“庆‘三八’巾帼风采展演”活动,展出的节目均由妇女群众自编自演,同时在活动上隆重表彰了枫树维回乡苏家堆村“五好文明家庭”。为了引导广大家庭培育健康向上的文明风尚,丰富群众精神生活家园,我会坚持多年持续推广普及广场健身舞。2012年,组织了第一期广场健身舞培训班,为全县各乡镇培养了广场健身舞带头人。我会联合相关单位于2013、2014年分别举办了桃源县第一届、第二届全县广场健身舞大赛。为了吸引更多男子参赛,特设男队员加分奖励。两届比赛共有2100余人参赛,现场吸引观众2万多人。2015年,我会再次牵头举办了全县广场健身舞编导培训班,提高了基层广场健身舞编导水平。在我会和相关部门的推动下,广场健身舞已纳入2015年桃源县第一届体育运动会乡镇参赛必选项目。广场健身舞现已在我县城乡各地蔚然成风,成为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一项文体活动。自2008年起,我们每年都在“六一”儿童节前组织本县各级巾帼文明岗或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前往边远山区乡镇条件相对落后的学校开展“庆六一.与爱同行”慰问活动,支持学校建设,资助贫困学生。活动同时邀请广大学生家长参与,表彰“双合格”家长典型,致力向他们传播“科学教子,为国育人”的家教理念。自2008年起,我会组建了一支由157名综合素质较高的城镇女性组成的“爱心妈妈”志愿者队伍,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一对一”帮扶。通过组织开展“爱心妈妈认子”、“爱心妈妈帮扶七个一”、“爱心家庭”趣味运动会等活动,不断加深这些特殊“母子(女)”感情,同时也拉近了城乡结对家庭的距离。
3.以培训为载体提升素质。现代女性既要相夫教子、赡养老人,又要干事创业,在家庭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凝聚作用。女性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家庭的生活质量和文明和谐程度。为了提升广大妇女的综合素质,我会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培训活动。联合县人社部门于2013年、2014年、2015年分别举办了桃源县创业女性能力建设培训班、月嫂培训班(共四期),有效提升了妇女创业就业能力。2008年、2011年、2013年分别聘请家庭教育专家举办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征集学校心理咨询师志愿者为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开讲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辅导课。2014年,我会联合相关部门举办桃源县美丽庭院建设培训班,并要求乡镇妇联为家庭主妇上好培训课,号召广大农村妇女做改变陋习的先行者、美化环境的示范者、美好家园的维护者。
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1.家庭文明建设处于边缘位置。
文明是一种长期的积累,文明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家庭文明建设是一项贵在坚持、重在行动、需要常抓不懈的系统工程,对社会风气的净化和公民素质的影响需要长时间的潜移默化,很难像其他具体项目建设那样在短时期内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尽管党政领导干部普遍认同家庭文明建设的意义和作用,但作为一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见到成效的隐性政绩,还是普遍表现出重视和支持不够,特别是乡镇、村重视程度更低。具体表现为评选活动应付有余,落实不足。一些地方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都没有成立,多数只有妇联一家唱“独角戏”,评比活动走了“点对点”的过场。最终,一级一级往下分指标,然后又一级一级往上报材料,家庭典型成于纸上,也表彰在纸上。由于领导重视的程度不同,也导致了家庭文明创建活动的发展不平衡,既有城市和农村的不平衡,又有农村乡镇与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不平衡。而同样不能直接带来经济效益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却因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仅三年时间就收到了明显成效。
对策建议:加强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在创建手段上要突破妇联独家经营的思维定势,在工作中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争取多部门支持、配合,发挥好整体运作效益,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基层妇女组织应努力发挥自身优势,做好家庭文明建设的牵头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家庭文明建设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考核责任制,明确创建的职责和任务,对创建工作实行严格考核,确保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各级妇联组织应多深入基层对下一级妇女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的情况适时进行督导和分类指导。
2.我县农村经济仍然相对落后。
一方面,我县许多农村家庭经济条件仍然比较落后。古人云:“衣食足知廉耻,仓廪实知礼节”。经济发展水平且不说决定社会文明程度,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文明。对于家庭而言同样如此。试想:当家庭成员都在为基本生活而忙碌奔波时,他们的精神生活势必十分有限,也没有精力参与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另一方面,乡村两级创建活动经费普遍匮乏,极大地制约了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一些乡镇妇联干部对于家庭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性很高,但却因为没有活动经费而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一点在条件相对困难的乡村表现得尤为突出。由于资金的限制,工作往往只能流于形式,无法进行专项表彰,即使表彰也是零打碎敲,起不到广泛宣传、典型带动的作用。
对策建议:加大投入力度
一方面加大对家庭文明创建活动的投入力度,包括开展创建活动的人力、物力、经费、场地等,为创建活动提供充足的人员支持和良好的后勤保障。另一方面要加大表彰奖励投入力度,对家庭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家庭典型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加大宣传力度使这些家庭获得社会的认同,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光荣感和持续争先的积极性,从而感染更多家庭树立家庭美德,共同参与精神文明建设。
3.传统宣传引导方式效果有限。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行对外开放的历史条件下,我国经济发展加快、社会转型加剧,思想文化领域呈现多元化趋势,各种思潮相互激荡、各种观念相互交织。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空前活跃,要凝聚文明共识的任务就更显艰巨。家庭文明建设的非功利性受到了人们价值观念物质利益化和功利化的挑战。传统的说教宣传引导模式适合于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思想高度一致的家庭形态,而运用在如今这个信息爆炸式的时代,面对多元化的家庭状况和思想状况,已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宣传内容“空洞”,宣传方式“生硬”,宣传范围不够广泛,感召力不强,造成群众对家庭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率不高,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况且多年如一日的文明家庭评选,它的重复性与单一性,也难以引起广大家庭的关注与兴趣,使创建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如何寻求一种群众愿意听、既能听入耳也能听入心的切实有效的宣传引导方式已成为当务之急。
对策建议:强化宣传引导
在宣传渠道上,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及网络、移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家庭文明创建活动的内容、形式及创评条件,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积极性。在宣传形式上,要摒弃空洞的说教和生硬的教条式话语,更多地运用体现人文关怀的情理交融式话语和鲜活生动的群众语言。在宣传模式上,要从单一的灌输式转变为互动交流的群众参与模式。把家庭文明建设的主动权交给群众,发动群众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发动群众监督群众,变“要我文明”为“我要文明”。(如我县观音寺镇将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的事迹通过民间文艺队编成节目传唱下去、流传开来。)要按照条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群众自己评选,树立自己身边的家庭典型,让群众摸得着,看得见,向实实在在的榜样学习。
4.家庭创建活动方式方法单一。
家庭文明创建活动与群众的需求有差距,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主要表现为活动形式不够新颖,活动的感召力、凝聚力有待加强,参与面有待进一步拓宽。有些地方重评轻创,投在评选方面的精力多,投在创建过程的精力少,只开展一些简单的表彰活动,不注意加强探索创新,程式化套路化开展活动,在如何吸引家庭参与,如何让家庭在活动中唱主角,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等方面工作尤为薄弱。创建活动形式化比较严重,一般是“上边要求,下边应付”,缺乏群众参与性。有些地方对家庭文明的内涵、标准理解不够深刻,从而把关不严,造成“五好文明家庭”评比过于随意,个别地方还存在照顾、平衡的思想,各地各家轮流“坐庄”申报,不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
对策建议:创新活动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家庭文明同样需要通过交流互鉴来达到共同提升。交流互鉴的主体是群众,有效载体是活动。因此要以实践活动为载体,吸引群众普遍参与。要充分发动群众,让人们在活动中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要立足实际,科学设计活动形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便于群众参与。要完善创评机制,打破整体划一的评选模式,设立多种更符合不同家庭特点的单项家庭文明评选内容,如敬老之家、教子有方之家、热心公益之家、低碳环保之家、自立自强之家等,发现、培植一批具有特色的先进家庭,激发不同特点的家庭成员文明素质的不断提高,也吸引带动更多家庭走向文明。还要将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作为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力抓手,把家庭文明的内容融入活动中,精心设计载体,如组织社区家庭文化节、家庭健身赛、社区好声音、家庭才艺秀、家庭读书活动、邻里亲情互帮活动等,使创建工作可操作性更强,更具吸引力,有效解决多元化家庭对家庭文明建设的多样性要求。
5.家庭结构缺失造成功能失衡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随之发生了一些变化,婚姻家庭领域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现象。计划生育政策多年实施带来的家庭规模日益缩小,“4+2+1”结构的小家庭数量不断增多;离婚率的不断走高,导致家庭的稳定性不断下降,单亲家庭不断增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导致以“386199”人员为主的留守和空巢家庭不断增多。这些问题导致了原有的家庭功能不断弱化甚至失衡,从而造成了家庭代际关系出现错位,爱幼有余、敬老不足,对孝敬和赡养老人方面缺乏足够重视,对子女的家庭教育特别是道德教育缺失,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得不到父母及时有效的正确引导,容易出现失范或越轨行为。
对策建议:加强学习培训
一是加强家庭道德教育。主要包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家庭道德教育以及相关科学知识的教育,如现代婚育、科技致富、网络信息等。二是加强就业创业培训。通过技能培训提升群众的就业创业能力,吸引沿海劳动密集型企业转移落户本地,使群众更多地就近就业或自主创业,减少“留守”和“空巢”现象。三是加强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一样,事关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要聘请家庭教育专家多开展家庭教育进学校、进基层、进社区活动,传播先进家庭教育理念,把科学家教知识、成功家教方法送进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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