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强化诉前调解 全力化解纠纷

26.04.2016  16:08
   湖南法院网讯   (万晨) “婚姻是我们自己的,法官说的有道理,我一定好好改正,好好过日子”,4月25日,一对前来离婚的当事人在桃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调解下,解开了心结,当场重归于好。

   当天,立案庭法官在审查登记原告赵某起诉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时,根据诉讼材料所反映的情况,发现双方离婚并无较大纠纷,甚至都没有财产方面的争议。仅仅是因为一些琐碎的小事就起诉离婚。于是,立案庭法官分别跟双方单独沟通,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在得知双方离婚的原因仅是因为平时较少沟通,原告认为被告对家庭付出较少而产生了矛盾,发生了争吵,进而要求离婚。在了解到大致情形后,法官随即跟双方父母取得联系。原来,双方父母居然都不知道他们打算离婚,都表示十分惊诧,当即赶来法院。立案庭法官当场组织原被告和双方家长开了一个小型的“家庭会”,认真剖析了夫妻双方感情失和的原因,并强调双方矛盾不太大,和好是最佳选择,也有利于子女成长。双方父母也对原、被告进行了细心的劝导,解除了双方的心结。在大家耐心诚挚的劝说下,原告当即表示要再给被告一次和好夫妻关系的机会。

  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法院立案庭工作量不断增加,日均接受前来咨询和立案的当事人100人次以上。为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纠纷,立案庭牢固树立“讲法律、诉情理、促和谐”的理念,在登记立案阶段就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桃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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