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岗位补贴和转岗培训补贴工作启动

17.10.2014  12:15

  近日,桂阳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14年度岗位补贴和转岗培训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今年的岗位补贴、转岗培训补贴申请工作。

  根据通知,对申请年度前两年没有不正当裁员,全员参保且按时足额缴费5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在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面临突发事件时,制定了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保障了职工基本生活,在单位停产、半停产或职工待岗期间,给予一定比例的岗位补贴;参保单位吸纳正在领取失业保险的人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安置人数给予岗位补贴。岗位补贴的标准为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补贴总额最高不得超过申报单位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总额的50%。

  对申请年度前两年没有不正当裁员,全员参保且按时足额缴费5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开展转岗培训工作,并成功实现转岗安置的,可以申请转岗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3]26号)执行,补贴总额最高不得超过申报单位上年度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