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对:以奖代补促进机构建设 精准认定提升救助水平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是社会救助乃至整个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重要举措。省领导、厅领导高度重视核对工作, 在3月3日举行的湖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副省长戴道晋对我省社会救助工作和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核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省厅核对中心立足省情抓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实现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覆盖”。段林毅厅长、邓磊副厅长、城乡社会救助局局长李文玉等厅领导在各市、县调研时,都要深入各地核对中心,了解核对工作开展情况,并要求各地加快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准确公正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的出现。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民政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我省年初时出台了《湖南省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湘民发[2015]2号]),明确了核对内容、核对方式、核对程序、内部管控、结果应用等规定和要求,为全省核对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积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推进市县核对机构建设,2014年,省财政厅、民政厅下拨了5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用于25个工作先进单位的核对机构建设。近来,我们对这25个先进单位的机构机制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结果是: 25个先进市县都能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基层落实”的工作机制,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运作机制,强化资金管理,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机构建设及核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我省核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实际中还面临一些不足和困难,具体表现在:
1、核对工作难题仍待破解。大部分市县仍是通过手工核对的方式开展经济状况核查,工作效率较低;农村家庭、有隐性财产收入的家庭、外地务工人员家庭的经济状况核查、评估难度较大,这些工作难点急需破解。
2、部分之间协调配合不够。有些县市的协调领导小组成立后,流于形式,沟通协调次数、力度不够,造成核对中心在信息采取和信息互通互联方面困难较大。
3、系统平台建设进展缓慢。有些市县存在等、靠、看的情绪,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总是想等部里、厅里统一开发核对系统,想靠省厅多培训来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想观望其他市县的工作进度后再推进,所以造成系统平台建设普遍滞后。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和研究各地在核对工作实践过程中取得的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效,出现的新问题、新困难,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立争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具体来说,要着力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继续抓好核对机构建设。积极与省财政部门沟通,今年将继续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投入600万元,加大省市县三级核对工作系统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推进县、乡(镇)两级机构和人员配备,落实好工作保障经费,实现全省100%的市州、县市区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目标。
2、加快省级核对信息平台建设。抓紧完成全省核对信息系统的招标、研发和应用工作,与公安、住建、人社、教育、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签订信息共享协议,确保年底前完成省级核对信息系统建设。
3、积极拓展核对工作机制作用。一是核对对象要逐步由城市救助对象向农村救助对象拓展,二是核对平台的定位要从服务于民政低保业务向服务于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救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社会救助业务拓展。
4、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力度。采取专题讲座、集中授课、经验交流、考察学习、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适应形势需要、满足工作要求。培训中,突出抓好核对工作中三个重点关系的把握:一是把握好核对程序设计和现行社会救助工作流程的关系;二是把握好经济状况核对与对象认定的关系;三是把握好各相关部门信息互通、合作共赢、协同发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