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男子信用卡欠本息11万元 久催未还被起诉

13.10.2015  16:53

华声在线10月13日讯(通讯员 郭雯) 株洲市民龙某某2012年办了一张银行信用卡,2014年9月拖欠中国银行本息11万元,经银行多次催收,龙银某某一直未还款。近日,公安机关将龙某某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移送株洲市石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龙某某2012年8月30日在中国银行株洲市响石东支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中银白金信用卡,信用额度为8万元。截至2014年9月16日,共拖欠中国银行近8万元,利息近3万元。

经过中国银行株洲市响石东支行多次催收,龙某某一直未还款,银行方面认为龙某某有恶意欠款之嫌,于是报了警。2014年12月8日公安机关对龙某某立案侦查。

2015年5月8日,龙某某将所欠的11万元全部还清。龙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石峰区检察院检察官提示:使用信用卡要适当,还款须及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1万元以上)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未归还欠款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可追究持卡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