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用“雷霆手段”严惩环保违法行为
2月27日召开的株洲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启动问责机制,对未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和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责任单位,由监察、环保、公安、审计等部门组成调查组,依据有关规定,启动问责调查程序,首批启动8个环境突出问题的问责调查,同时加快出台《株洲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株洲市委副书记、市长阳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提出了今年环保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PM2.5年均浓度降至49微克每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下降6%以上,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各县、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较上年均有提升;湘江株洲段、洣水整体水质保持Ⅱ类以上,渌江水质保持Ⅲ类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补齐提前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环境指标短板,污染物减排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较去年分别下降2.5%、2.5%、4%、4.5%、5%;防止重特大环境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不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今年,株洲将完善环保工作考核机制,将负有环保监管责任的市直部门履职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对县市区政府环保考核适当增加权重;启动问责机制,对未履行环保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启动调查问责程序;健全生态保护机制,加快建设生态红线监管信息平台,完善环保网格化监管12分制考核办法;开展市级环保督察试点,在二季度启动环境督查试点工作,推动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真正落到实处。
阳卫国充分肯定株洲2016年环保工作。他指出:绿色转型是发展所趋,生态改善是群众所盼,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保问责日趋严厉,全市上下必须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当前环保工作。
阳卫国要求,抓好环保工作,必须统筹当前与长远,兼顾治标与治本。既要有“火眼金睛”,又要有“铁齿钢牙”,严字当头抓好监管执法,切实做到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用“雷霆手段”,严惩环保违法行为;攻坚克难推进污染治理,全力推进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以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以聚焦问题、着眼长远、创新管理为导向,坚定不移深化环保改革,确保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阳卫国强调,抓好环保工作,要强化责任落实。要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各级各部门对环保工作的领导,落实好环保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等制度;从严督察考核,强化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点问题的跟踪督办,做到工作不突破、督察不下线,问题不解决,督察不收兵,通过环保绩效考核,传导压力、激发活力、挖掘潜力;多方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参与环保的积极性,为株洲环保工作凝聚正能量。
会上,株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递交2017年度环保工作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