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明年启动商业健康险个税试点
15.12.2015 16:31
本文来源: 长沙新闻网
原标题: 明年启动商业健康险个税试点
株洲网讯(株洲日报记者 胡文洁 实习生 龙诗 王勇华)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以及株洲等31个城市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
我市是全省唯一试点城市,也是所有试点城市中,为数不多的非省会城市之一。试点为何选择株洲?“工业规模较大、人口较多、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基础较好、个税征管比较规范到位等,均是株洲入选的原因。”省保监局相关负责人称。
试点启动后,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相当于把个税起征点相应提高),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比如,市民刘某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应发工资为1万元,在未购买特定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前,他每月需缴纳个税745元(个税起征点为3500 元),购买了一款2400元/年的特定商业健康保险后,需缴纳个税705元,“相当于每月少缴纳了40元个税,一年可省出480元。”
通知明确,符合试点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开发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健康保险产品采取具有保障功能并设立有最低保证收益账户的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被保险人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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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2015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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