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株洲新增职业病患者237例 其中尘肺病患者超九成
红网株洲1月29日讯(株洲晚报记者 谢嘉 通讯员 陈时植)昨日,记者从全市职业卫生工作会议获悉,去年株洲市共确诊职业病237例,其中尘肺病人230例,约占97%。至去年,全市登记在册的职业病患者达6446人。
案例
株洲市新发职业病,尘肺病占97%
去年9月,在荷塘区某工厂上班的电焊工熊楠(化名),总是咳嗽、胸闷、浑身无力。后经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确诊,他患上的是典型的尘肺病。市职防中心相关负责人说,熊楠接受了相关的洗肺治疗,不仅临床病症减轻,而且病情也趋于稳定。
“株洲市劳动者中最常见的是尘肺病,煤矿尘肺病患者最多。”负责人表示,去年株洲市共确诊职业病237例,其中尘肺病人230例,约占97%。株洲市职业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是煤矿、非煤矿山、冶金、机械、化工等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以矽尘、煤尘为主的粉尘,以苯及苯系物、铅、镉等化学毒物。粉尘危害主要分布在攸县、醴陵和茶陵,化学毒物主要分布在市区,尤其是石峰区。
规定
职工确诊职业病,企业需承担全责
据2012年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工怀疑自己可能患上职业病,一定要去专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查鉴定,一般医院的结果没有法律效力。目前,全市仅有株洲市职业病防治中心拥有职业病检查资质。“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可以依法提请安监、劳动仲裁等法律部门的协助。”市职防所副主任孙康说,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一旦在职员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企业需承担全部责任。”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还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计划
将整合资源,打造职业卫生信息管理平台
目前,株洲市职业病防治主要是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株洲市正在建设职业卫生信息管理平台,预计今年下半年投入使用。”市职防相关负责人称,平台会将这些资源进行整合,届时劳动者可查询自身健康信息。
职业病预防比治疗更重要。负责人介绍,3月—11月,株洲市将对全市300余家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