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强化政府领导 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职责

22.11.2016  19:09
      为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生产工作,近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省属在株有关单位,落实职责,促进全市防雷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发展。
      通知指出,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防雷安全管理中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职责。
      通知强调,要注重防雷安全的防范工作,加大防雷安全生产和法律法规、科普知识方面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避险、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依法防雷、科学防雷、主动防雷的意识。
      《通知》的出台,明确了各部门的防雷安全的监管责任,有利于株洲各级政府更加重视防雷减灾安全工作,使株洲的防雷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有效的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