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食药监局出台作风建设“九条禁令”
24.10.2014 10:39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建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近日,株洲市食药监局制定出台了《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风建设九条禁令》,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严禁外出不请假,上班迟到、早退、炒股、网购、玩游戏、打牌、出入休闲娱乐场所。
二是严禁不亮证、不着制服、不文明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监管执法徇私、泄密。
三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参与监管单位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四是严禁接受服务对象钱物,接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休闲活动。
五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指定服务对象加入中介机构或团体组织。
六是严禁违规许可、超时办结、滥用权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违反五项公开承诺行为。
七是严禁无法定依据收费、罚款,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罚款和扣押物品,私自截留财物。
八是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公车私用,酒后执行公务。
九是严禁一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反纪律规定、影响单位形象的行为。
为确保“九条禁令”真正落实到位,该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并注重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通报批评典型案例。(来源:株洲市局监察室)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4.10.2014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