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通报10起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件
红网株洲站2月12日讯(株洲晚报记者 廖喜张 通讯员 梁晖)昨日,芦淞区纪委召开四届七次会议,通报十起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件。
1. 区环卫处书记易文亮工作日中餐饮酒
酒后毁损公私财物、殴打他人案
案情:2015年1月22日中午,易文亮等人违反规定,在工作日中餐饮酒。酒后易文亮回到老政府办公楼踢开两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房门,砸毁湘银物业客服中心电脑显示器三台、电话机一台等物品,并打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祝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处理:2015年2月,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同意,给予易文亮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给予其相应的政纪处分。其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 区城管局副局长、区环卫处主任汪金保等人
工作日中餐饮酒案
案情:2015年1月22日上午,区环卫处召开绩效考核工作会议。中午,汪金保、易文亮(另案处理)、孟宪海、凌峰、刘卓辉、易文斌等人到解放街湘鄂厨房吃工作餐。期间,违反规定中餐饮酒。
处理:2015年2月,区纪委常委会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汪金保、孟宪海、凌峰、刘卓辉、易文斌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
3. 区城管大队易亿明、区粮食局副局长张和明介绍贿赂案
案情: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易亿明为了能在复员安置中享受特殊照顾,提供10.8万元给张和明,请其帮忙找关系安排到区某局工作。张和明将其中7万元送给该局局长江某某(已故)用于打点关系。后因工作安排未达到易亿明预期,2013年3月,张和明将余款3.8万元退还给易亿明。
处理:2014年11月,区纪委常委会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张和明、易亿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区人社局副局长陈亚克等人玩忽职守案
案情:2010年至2011年期间,区人社局副局长陈亚克、区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董葆良、区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局科员颜开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职业技能补贴被相关学校骗走,给国家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2.36万元。
处理:2014年8月,经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陈亚克、董葆良、颜开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2014年12月,区纪委常委会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陈亚克、董葆良、颜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芦淞公安分局干警黄春峰挪用公款案
案情:2012年4月,黄春峰在办理张某某涉嫌侵犯著作权案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暂扣款12万元存放在其私人银行账户上,并多次挪用该款归个人使用,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处理:2014年7月,区纪委常委会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黄春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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