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拟先行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株洲网讯 (记者 胡文洁 通讯员 吕俊杰)越来越多的老人将能享受到政府花钱请人带来的专业养老服务。2月11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办联合印发的《湖南 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方案》正式公布,明确我省今年将试点通过采取政府购买的形式,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基本的养老服务,构建新的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力 争实现未来90%的老人居家养老、7%的老人社区养老、3%的老人机构养老,即形成“9073”养老格局。
哪些老人可申请享受政府为他们购买的服务?
本次试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购买主体,为各市州、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具体由同级民政、老龄部门组织实施。一旦市民居住所在地有相关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具有本地户籍,且在当地实际居住,属于散居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三无”老人(60岁以上)、低保失能老人(60岁以上)、低保半 失能老人(65岁以上)、子女不在当地居住或子女无能力照料的城乡低保老人(80岁以上)之一的,即可申请享受政府购买的养老服务。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购买服务项目实施后,可由本人或其亲属向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政府将请哪些人为老人服务?
根据规定,只有取得《湖南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并依法办理法人注册登记的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
依法办理法人注册登记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等,才具备“被政府购买服务”的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经过注册或备案登记的城乡基层老年协会,如果具备承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主体资格,也可能被政府选中,从其手中购买相关服务。
政府将购买哪些服务让老人颐养天年?
政府花钱购买的服务大多是老人急需的。根据相关调查,大多数老年人最缺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老年康复 护理服务;一些散居的农村五保老人和城市“三无”老人则急需享受机构供养、护理服务;一些养老护理人员则急需享受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等服务。
根据试点方案,上述服务皆是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内容的重点。当然,各个地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的不同,可能会有所调整。
我市将先行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去年,我市通过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引进“大同社工”,为庆云街道居民提供的服务中,就包括了部分养老服务。
去年12月3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也明确提出了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并拟在今年内出台具体实施措施。
根据上述《意见》,市、县(市、区)级财政将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专项经费,并按一定比例出资,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
该《意见》明确:服务制度建立后,年满70周岁的散居“三无”老人和五保老人,年满60周岁且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或全护理的散居“三无”老人和五保 老人,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每人每月固定额度的政府补贴服务,购买的服务主要是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提供的以日常照料为主的上门服务 和“白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