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企业跻身“新三板” 奖!

20.03.2015  20:09
  红网株洲站3月20日讯(株洲日报记者 李翔)3月19日,记者从市金融办获悉,株洲市已于日前出台了《关于鼓励企业在场外市场挂牌有关事项的通知》,鼓励本埠中小企业进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场外市场。
  
  《通知》规定,在“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在挂牌后可分别获得市、区50万元和20万元的前期费用补助。挂牌企业还可同等享受《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培育100家拟上市后备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相关扶持政策,但前期费用补助政策以该次通知规定为准。
  
  “在‘新三板’挂牌后实现境内外首发上市,或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后转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后一阶段享受的前期费用补助扣除前一阶段的补助。”市金融办相关人士介绍,已享受境内外首发上市前期费用补助又在新三板挂牌,或享受新三板挂牌前期费用补助后转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不再享受相关补助。
  
  支持企业在场外市场挂牌的补助资金,将从株洲市发展资本市场引导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