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大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08.05.2015  22:47
      5月6日,株洲市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继恩带领下来到株洲市局,对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大气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调研。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观测站、气象台和信息中心,详细了解气溶胶观测站、大气负氧离子自动检测系统等空气质量监测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的发布流程,并听取了株洲市局局长周细海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株洲市局按照工作职责,一是加强环境气象观测质量站网建设;建成了首个大气负氧离子观测站和气溶胶质量浓度观测站,实现了空气负氧离子以及气溶胶PM10和PM2.5质量浓度的实时连续自动观测。二是开展环境气象预报业务体系建设;与环保部门签订了关于开展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合作协议,双方建立数据共享平台、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预警预报会商和预警预报信息发布,从4月1日开始通过96121、气象短信、株洲日报、晚报等媒体正式发布市区空气质量预报。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应急联动响应机制;与交通运输、教育、电力等多个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向各部门发布环境气象预报信息,提供预警服务和应对防范建议。同时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等活动中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理解和运用重污染天气防御知识,提高自身防御的能力和水平。但同时也存在环境气象监测站网稀少,预报水平不高、预警能力不强,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的作业能力不足等问题。
      检查组对株洲市局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给予肯定。王继恩表示,气象工作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空气质量问题是公众关注的热点,气象部门要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加强部门联动,实现资源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和监测预警能力,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将把气象部门在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带回去,给予呼吁和关注,争取加大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