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就食品安全工作下达审议意见

20.12.2015  22:11

 近日,株洲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就食品安全工作下达审议意见书(株常审〔2015〕11号)。列举了农贸市场管理、食品小作坊、学校周边、农村定点屠宰、县乡镇体制改革、城区监管力量、区级政府协调机构、食品检测中心等9个方面的一些具体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同时,还明确了责任单位,其中包括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法制办等22个责任单位;规定了整改时间期限,大部分问题要求在2016年底整改到位,其中针对县一级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要求在2016年元月底完成整改。(来源:株洲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