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允许公职人员辞职自主创业

22.05.2015  17:59
  红网株洲站5月22日讯(株洲日报记者 刘芳)湖南省日前下发《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要组织实施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和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计划,并提出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辞职自主创业。5月21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正在研究相关细则。今年3月,株洲市在《关于促进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已提出“鼓励扶持下海创业”。
  
  据悉,湖南省此次下发的上述文件提出了19条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有专长、有经验的人员,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辞职自主创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利用自己的科技成果入股或创办科技企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结合专业特长、市场需求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创新创业;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退役军人因地制宜兴业创业;大力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实现由“就业型”向“创业型”、“打工仔”向“企业家”、“候鸟型”向“长住型”转变等。
  
  今年3月,株洲市发布的《关于促进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也提出“鼓励扶持下海创业。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有专长、有经验的人员,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主动走出去领衔创业、自主创业”。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株洲市不允许公职人员自主创业。在倡导全民创业的大背景下,提出允许公职人员辞职自主创业,也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措施。
  
  据悉,株洲市鼓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还包括高校毕业生两年内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每人10万元的额度,最高50万元给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