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工商局原副局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长获刑

06.05.2015  10:45

  本报5月5日讯 日前,株洲市芦淞区法院一审宣判,芦淞工商分局原副局长张汉龙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获刑10年6个月。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张汉龙帮陶嵩注册成立了株洲久久电子商务公司,经营传销业务,并一直暗中为陶嵩提供保护。在芦淞区工商分局对株洲久久电子商务公司涉嫌非法传销予以立案后,张汉龙依然不断向陶嵩透露工商部门的查处情况,并通知陶嵩赶快跑。

  为了感谢张汉龙,陶嵩于2012年4月至6月间,向张汉龙行贿3次,总计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