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小区物业收停车费引发麻纱

21.04.2015  15:25
  红网株洲站4月21日讯(株洲晚报记者 温琳 实习生 郭沁)前日上午,黄先生向本报投诉说,他所在的芦淞区风林绿洲小区,物业公司未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向小区有车业主收取停车费,不交停车费就不让车子进小区。
  
   居民投诉:
  
  物业公司不能用公共用地赚业主的钱
  
  黄先生住在风林绿洲小区4栋,平时都是开车上下班。今年初,风林绿洲小区门口张贴了一张“温馨提示”,内容大致为,为加强小区内车辆停放的管理,小区将收取一定的停车费。
  
  4月17日下午,黄先生开车回家,由于未交停车费,被保安拦在小区外2个小时。据黄先生介绍,除了他,还有两名业主因为同样的事情被拦在了小区外面。
  
  黄先生说,风林绿洲小区属于老旧小区,停车位都是露天的,属于公共用地。“没经过全体业主同意,物业公司凭什么收停车费?
  
  前日下午,黄先生和小区其他20多名业主,来到物业办公室,但未能与物业协调成功。
  
   物业公司:
  
  用收费挡住外来车辆
  
  风林绿洲小区物业管理处曾主任介绍,小区共有13栋500多户居民,停车位只有130个。小区停车位本来就紧张,没想到附近小区的业主,看到这个小区停车不收费,纷纷开进来占用停车位。因为停车问题,小区业主与外来停车人员,多次爆发过矛盾。
  
  为此,今年1月,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就《风林绿洲小区车位管理收费方案》达成一致意见,通过收费(停车费360元/年)的方式,以挡住来停车的外来车辆,而收取的费用用于卫生、道路和收费系统的维护。
  
   业主委员会主任:
  
  小区大部分业主没有私家车,所以要收费
  
  风林绿洲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易女士介绍,根据统计,在他们小区,仅有不到40%的业主有车。“既然是小区的公共用地,就应该供大家使用。”易女士认为,小区半数以上业主没有私家车,有车业主将车停在公共用地上,就应该收取一定费用。
  
  今年1月,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了会议。会上7名业委会成员一致同意对停车位收费。“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选举出来的,能够代表大多数业主的意见。”易女士强调说,今年年初,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曾多次发出公告,告知业主停车位要收费一事。
  
   物价局:
  
  停车收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科科长汤国荣。他解释,早在去年1月14日,省物价局出台了《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从去年4月1日起,小区停车收费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
  
  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住宅小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停车服务管理方与入住业主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汤国荣说,如果因停车收费问题,住宅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产生矛盾,市物价局可以介入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双方可以走司法途径。
  
   房产局:
  
  小区重大事务须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
  
  市房产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公共用地停车收费等关系到小区重大事务的决定,业主委员会必须张贴通知提前告知业主,召开业主代表大会。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或反对,并对该事务的决定进行签字,该事务在该小区才有法律效力。
  
  同时,该工作人员强调,根据《物权法》规定,关系到整个小区的重大事务,例如,小区收取停车费、物业管理费增长等,业主委员会没有经过业主大会授权,私下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协议,哪怕盖上业主委员会的公章,都不具有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