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托管机构存隐患 多名委员建议明确职责加强监管

22.01.2015  10:51

  放学时间,托管机构在校门口举着牌子前来接学生。IC图

  家长工作忙,下班晚,没办法在午休及放学时间接孩子,校外托管机构成了家长们的选择。然而,长沙不少托管机构都是“家庭作坊式”经营,配套设施不齐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卫生、消防及治安等多方面隐患。昨日,市人大代表刘平建向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由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小学生托管的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市政协委员石莉波、李勇、周小春等向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工商、教育、卫生、消防等多部门明确职责,对校外托管行业进行规范整治。

  现状:无证托管机构众多

  “一所学校旁边有10多家托管机构。”市政协委员石莉波调查发现,近年来,为中小学生提供用餐、休息、课余辅导、接送等服务的校外托管机构迅速增多。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长沙内五区学校周边有校外托管机构709家,2013年迅速增长至1200余家。2014年,有托管要求的学生保守估计达到3.6万人。

  目前,校外托管机构大致可分三类,一类由个人开办,多是设在学校周边居民楼内;一类由教育培训机构主办,大多有租赁的专门场地;一类是退休教师利用自有房屋开展校外托管服务。

  “只要租个房,放几张床,找几个人,就可以招揽生源。”这几位政协委员在走访过程中发现,大多数校外托管机构没办理执照证件。做饭菜没有卫生保障,几人共睡一张床,甚至共用一个杯子喝水,学生在电梯里、高层阳台上拉扯打闹,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另外,有些托管机构租用住宅,条件简陋,没有逃生通道,也没有配备消防设施。市政协委员周小春说,很多家长清楚托管机构有这些问题,但自己实在没时间照顾孩子,只好迁就。

  分析:主管部门不明确

  市政协委员李勇认为,现在,校外托管机构存在种种乱象与主管部门不明确有关系。他说,托管机构提供饮食、接送等服务,所以不能简单将其归类于民办学校或者是教育培训机构。另外,托管机构对学生提供托管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看似家政服务公司,但又具备教育色彩。

  “目前的监管如同九龙治水。”石莉波说,在托管机构性质不明的状况下,教育部门认为这是家政服务的延伸,其主体业务是就餐和午休,学业辅导仅仅是其吸纳生源的手段;工商部门认为现有工商管理条例没有涉及这一行业,不予核发此类工商营业执照;民政部门认为这是营利性机构,不是自己登记注册的范围。如此一来,就导致无人管理。

  建议:由教育部门主管,工商等各司其职

  刘平建建议,为使小学生托管有序发展,地方政府可考虑先行出台规范性文件,对市场主体资格、开设托管机构的条件、政府主管单位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职责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让小学生托管市场有章可循。

  石莉波在提案中建议,明确教育部门为校外托管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明确民政行政部门负责校外托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校外托管的安全监管与规范工作,对明显不合格的托管机构应进行清理。

  周小春建议,政府要尽快制定出台《长沙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明确校外托管机构行业标准,设置准入门槛,对从业场所、人员资格、人数配置、卫生环境、消防安全标准、收费标准等作出规定。




(稿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作者:记者 聂映荣 彭玮蔚)
(编辑:王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