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志王柯敏当选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友志同志
王柯敏同志
星辰在线1月31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周小华)“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昨日下午4时46分,庄严的省人民会堂,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各项议程后,首次举行了新选举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新当选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友志、王柯敏,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胡伯俊、徐文龙等4位同志身着正装,先后走到宣誓台前,在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和新闻媒体记者的共同见证下,一一庄严宣誓。
高悬的国徽下,宣誓人面向主席台鲜艳的国旗,左手抚按红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握拳,拳心向前,举于头侧,高声诵读誓词。仪式全程庄重、肃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2015年12月4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对我省进行宪法宣誓的人员范围、宣誓誓词、仪式组织等进行了细化。
“今后,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前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将成为常态。”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指出,宪法宣誓制度以庄严的仪式,对特定国家工作人员形成法律与道义上的约束,这是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的重要表现形式。今后全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都将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李友志同志简历
李友志,男,汉族,1956年5月出生,湖南常德人,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主要经历:1978年9月至1980年8月,常德师范学校师范专业学习;1980年8月至1984年12月,常德地区教委计财科科员;1984年12月至1985年9月,常德地区财政局干部;1985年9月至1985年12月,常德地区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1985年12月至1986年7月,常德地区财政学校副校长;1986年7月至1991年5月,省财政厅行财处干部(其间:1987年8月至1990年6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大专班经济专业学习);1991年5月至1993年8月,省财政厅行财处副处长;1993年8月至1995年10月,省财政厅行财处、文教行政处处长;1995年10月至 2002年11月,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994年9月至1998年12月,湖南大学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2年11月至2003年2月,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2003年2月至2007年4月,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其间:2005年9月至2005年12月,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7年4月至2008年8月,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2008 年8月至2011年9月,省长助理、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2011年9月至今,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6年1月30日,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柯敏同志简历
王柯敏,男,汉族,1957年8月出生,湖南宁乡人,研究生,理学博士,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主要经历:1975年6月至1978年2月,沅江县知青;1978年2月至1982年3月,湖南大学化工系分析化学专业学习;1982年3月至1984 年12月,湖南大学化工系硕士研究生;1984年12月至1987年12月,湖南大学化学化工系博士研究生;1987年12月至1989年9月,湖南大学化学化工系教师;1989年9月至1991年1月,瑞士联邦苏黎士高等理工学院博士后;1991年1月至1992年9月,湖南大学化学化工系教授;1992年9月至1995年6月,湖南大学化学化工系副主任;1995年6月至1996年10月,湖南大学化学化工系主任;1996年10月至 1997年3月,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院长;1997年3月至1999年5月,湖南大学副校长;1999年5月至2003年2月,湖南大学校长;2003 年2月至2011年9月,省科技厅厅长、党组书记(其间:2004年3月至2005年1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11年9月至今,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委教育工委书记(其间: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6年1月30日,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