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 市检察院今年查办各类职务犯罪145件 建立企业共检制度 共同预防职务犯罪
继续关注《司法公正长沙行》系列报道。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不仅拥有决定是否逮捕、提起公诉的检察权,而且还担负着一项重任,那就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提起近年来长沙本地影响较大的职务犯罪案例,不得不提到湖南省科技系统系列渎职、受贿、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湖南省科技厅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原主任聂荣喜在担任公职期间,为了一己私利涉嫌滥用职权、受贿贪污,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达到500多万元。
市人民检察院反渎局侦查员 唐永华
(该案涉案人数多,该中心主任还带头组织)
2014年8月,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对聂荣喜进行立案侦查。然而侦查的结果却令人意外,不仅聂荣喜涉嫌犯罪的内容属实,该案还牵扯出“案中案”,涉嫌犯罪人数达到16人,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2人!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反渎局侦查员 唐永华
(该案的查办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三千多万)
该案的成功查办,只是今年来市人民检察院查办的上百起案件中的一起。根据统计,今年1至11月,长沙市检查机关共连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45件,查处190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04件130人,查办渎职侵权类案件41件60人。查处结果表明,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教育科研、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地。
此外,由于容易受到外来诱惑,市场交易中的资金运作、采购以及销售环节相对容易成为职务犯罪的“重灾区”。为了预防职务犯罪,今年,市人民检察院除了加大查办力度,还着重构建预防工作“进企业”的长效机制。通过进入企业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等方式,为在长沙的央企、国企和各类非公有制企业规避职务犯罪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