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林毅厅长:以法治方式服务社会组织

26.12.2014  19:37

  12月25日,2015年度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召开。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段林毅在湖南会场上作了题为《以法治方式服务社会组织发展》的经验交流发言。

  

  段厅长在发言中说,近年来湖南省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社会组织政策创制,坚持在全面建成法治湖南中加快社会组织发展。

  一、统筹谋划,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省委省政府将社会组织纳入社会治理创新、社会与司法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将加快社会组织发展先后写入了《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省委省政府在制定依法治国决定实施意见中,将社会组织作为全面建成法治湖南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列为全省10大课题之一,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民政部门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大胆先行先试,率先颁布实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管理办法,出台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等10多部政策文件,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简政放权,健全登记管理机制。按照国务院政府转变职能要求,在全省取消了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下延了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权限,全省异地商会总量由去年的80多家增长到120多家,基金会总量由去年的171家增加到188家。全面实现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全省今年登记数量同比增加23%。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开展“一业多会”试点,连续3年从省本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1200多万元,购买了150多个优质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在全省营造了依法登记、择优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监管,健全自律自治机制。围绕行业自治,指导全省100%的社会组织建立行业规章和团体章程,大多体现了法治精神、会员意愿和行业特色,成为建设法治湖南的有益补充和法治规范。在全省专项开展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任职清理行动,全省有976名省管干部和2200多名处级干部和在职公务员辞去社会组织职务。全面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估成果与政府购买服务直接挂钩,对问题较多的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仅省本级就约谈了40多个,撤销和注销了22个。加强执法监察,将民间组织管理局更名为社会组织管理局,加挂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牌子,明确了机构人员编制,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行为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创新方法,健全党建工作机制。省委成立了社会组织党工委,省委常委会去年专门研究部署在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推进党建工作,对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求在行政许可决定书前递交申请,暂达不到条件的,选派党建联络指导员进驻,同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组建联合党支部,或与驻区单位组成兼合党支部、临时党组织,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申报、同登记、同年检、同评估”的“四同”经验得到了中组部肯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我亲自给市州书记写信发函,要求作为各地建章立制重要内容,全省13个市州和超过60%的县市区已经建立,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已建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