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材发霉商家推卸责任 工商调解一波三折获赔偿

28.01.2015  19:25
  红网双峰1月28日讯(通讯员 金宏志)“真是太感谢你们了!”2015年1月28号,刘女士从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永丰工商所副所长朱暑华手中接到2000元钱赔偿时说。
  
  2013年10月,刘女士为装修房子,在某板材店买了价值17000元的某品牌板材,并请木工安装门框门板。到今年元月,发现两扇门的门框门板出现不少霉点。刘女士遂找到板材经销商要求赔偿,但商家只同意赔偿板材,不负责做工,刘女士不满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2015年1月19日,刘女士向12315投诉该经销商,要求其赔偿不合格板材造成的损失。永丰工商所对此投诉非常重视,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查了解。经销商以其他板材没有出现霉点为由,认为板材发霉是刘女士的墙体潮湿所致;而刘女士据理力争,坚称不存在墙体潮湿,认定是经销商在品牌板材中搀杂了普通板材,是板材的质量有问题。从当天下午一直到晚上8点,工商执法人员给双方摆事实、讲法律,做了大量细致的说服调解工作,但在赔偿数目上还是无法达成一致意见。1月22号,执法人员进行了再次的调解,根据现场察看情况,初步认为可能是板材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施工后板材发霉现象。本着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重的原则,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最终达成协议,由经销商一次性赔偿刘女士经济损失2000元。
  
  但事与愿违的事,经销商回家后就不肯兑现了,既不来工商所,也不搭理执法人员。在执法人员多次打电话、发短信的情况下,28号,经销商终于再次来到工商所,执法人员就此再次向经销商宣传法律法规,并告知经销商,在调解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消费者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在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经销商同意赔偿刘女士经济损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