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都昌检察院来资兴考察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

20.03.2018  18:23
  湘检网讯(通讯员  黄钰珍)3月16日,江西省都昌县检察院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检察工作,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绍豹带领水务局、林业局、渔政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一行10人赴郴州资兴市检察院学习考察。资兴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建新和资兴市水利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渔政大队、森林公安等单位负责人一起参加了工作交流座谈会。   座谈会上,张建新副检察长介绍了近几年来,资兴市院积极顺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时代要求,从转变思想、惩治犯罪、督促履职、生态修复入手,积极开展生态检察工作,在惩治和预防生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传以及推进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建设等方面的都取得了成效。与会人员就加强生态领域执法办案、创新检察监督模式、恢复性司法理念的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探讨。随后,双方各单位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交流,提出自己面临的问题并相互探讨。

  据了解,2017年以来,资兴检察院带着省检察院游劝荣检察长“要让跃出东江湖清澈湖面的鱼儿都认得检察官”的深情嘱托,积极探索东江湖生态司法保护工作,不断践行和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保护检察模式,建立“行政、民事、刑事”三位一体多元化生态案件诉讼监督格局。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37件69人;污染环境罪案监督立案或督促移送2件12人。办案范围由单一的涉林案件拓展至整个环境资源领域。办案中督促涉案当事人原址补植复绿1000余亩,投放生化剂净化受重金属污染水体近10万立方米,落实原址生态修复保证金349.212万元;牵头联合法院、公安在天鹅山国家森林公园及东江湖分别设立林生态和水生态修复基地,基地现已收到涉案当事人自愿交纳的专项修复资金60.08万元,可按季节补植复绿杉木1200亩,现已补植200亩、培育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00余株,通过原址和异地生态修复工作,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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