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来山:切实改善水环境 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图)

20.08.2015  14:30

(19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汇报会举行)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来山带队此次执法检查)

(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出席会议并表讲话)

  红网长沙8月19日讯(时刻新闻见习记者 沈梦艳)19日,长沙市迎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汇报会举行。此次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来山带队。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8月17日至19日,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组在长沙开展检查,并派出暗访组了解情况。

  检查情况显示,长沙市水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水环境监管执法全面加强。长沙市坚持从制度设计入手,强化资金保障,通过加强顶层设计、确保资金投入、严格铁腕执法,强化工业、城镇、农业和农村、船舶水污染防治。2014年,长沙市开展了9次水污染防治执法活动,出动执法人员1.6万人次,查扣企业55家,取缔5家冶炼企业,行拘26家企业负责人,目前长沙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市级湘江干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水污染总量持续下降,2014年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削减14.98%、15.87%。

  会上,于来山指出,继续将水污染防治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来抓,把治理水、空气污染问题放在重要的位置,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长沙在水污染治理工作中要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真正坚持依法治水。要切实改善水环境,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易炼红肯定了此次执法检查对促进长沙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水污染治理必须要作为发展的重要战略,长沙不仅要在产业、经济发展上做示范,更有责任、有条件、有必要做好水污染治理。他表示,长沙市委市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水污染防治要求,以此为契机,做好长沙市生态环境的治理工程。

[编辑: 刘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