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集中回复64条网友留言
人民网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 王甲)昨日,湖南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徐守盛的64条留言做出公开回复,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守盛书记:近日返乡得知家乡双峰县青树坪镇低保、扶贫之类的评选很不公平,评比就是村里几个干部和党员说了算,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往往没有得到应有的帮助,引发了村民的怨恨,希望不要把好事办成坏事。
1、建议增加村民代表的比例,村支两委加村民小组组长不得占表决权的三分之一,这一制度必须完善,有效防止村委会变成特权阶层。2、我在广东广州的农村了解到一个乡镇十来万本地人,几十万外来人口,有四五十个村十几个居委会,但是人家在镇政府和村委会之间没有增设所谓的片区。我们双峰县一个乡镇也就四五万人,几乎没有外来人口,为什么还在乡镇之下设片区,一个片区要二十来人。相比之下我省行政效能是否过低,人民负担是否过重。3、近年来我县农村普遍抛弃了双季稻,搞一季稻,甚至抛荒,粮食产量肯定是下降了。建议省里认真研究,抛荒的一年不给予农补,双改单的减半,自行申报和卫片、航拍相结合,防止弄虚作假;积极推进土地流转才是出路,请守盛书记考虑!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低保评定。一直以来,青树坪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贫困家庭和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每年安排贫困救助和临时救济资金达30万元。在低保评定上,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力求做到公平公正。特别是今年以来,严格按照国家《社会求助暂行办法》和《湖南省2014年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实施方案》有关精神,于3月和8月分别对全镇城乡低保对象全面开展入户调查,全面建档立卡。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54个对象无条件取消低保待遇。同时在免费发到农户的《青树坪政情简报》上公布了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8点情形,全镇所有低保对象评定都是严格按照对象本人提出申请,由村支两委成员、人大代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程序产生,对家庭确实困难而没有评上低保对象的,青树坪镇也根据其实际困难予以临时救济,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二是关于片区设置。全镇总面积97平方公里,总人口6.7万,流动人口达3.2万,辖64个村、2个社区,669个村民小组。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按照双峰县关于群众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设立7个群众工作站,按一村一名驻点干部的原则配置群众工作站岗位职数,具体负责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处置突发事件、发展村级经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开展计生服务等工作。
三是关于耕地抛荒。近年来,大部分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在家中的不是留守老人就是留守儿童,耕地抛荒现象确实越来越严重。为制止耕地抛荒,发展粮食生产,青树坪镇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出台了粮食生产奖励工作方案,制订了粮食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实行党政成员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包干责任制,层层签订开了粮食生产责任状。2013年全镇抛荒耕地面积控制在5‰以内,同时奖励种粮大户插秧机10台,发放粮食生产奖励资金35万元。从今年开始,青树坪镇党委、政府启动了据实发放种粮补贴工作,对全镇的各地面积进行了全面核实、登记、建档,对种植情况统计到组到户,严格执行“多种多补贴、不中不补贴”的政策。同时加大了土地流转工作力度,在全省率先推行政府主体土地流转新模式,将单家望日、界塘两个村的土地整村流转到镇农业开发服务公司,通过青树坪镇农业开发服务公司再流转到农业经营企业,今年界塘、望日两村没有抛荒一丘田,而且来势喜人,生产效益明显高于农户分散承包经营,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全镇广大农户种粮积极性高涨。2014年全镇种植粮食9.8万亩,金土地、地德龙、大家岭、巡胜淮山等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蔬菜17000亩,耕地抛荒明显低于去年。
【网民留言】
娄底娄星区茶园镇下洲村大屋组刘XX1949年6月在乡政府任秘书的老干部,近9O岁,至今还住在地板是土,墙是土砖,厕所是烂木板架的坑洞,无处洗澡,无厨房,破烂的危房里,请书记关心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调查,您儿子已于2013年7月动工建了一栋三层的新楼房,您已于2013年年底住进了新房,住房条件得到了切实改善。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向您反映一件事情。S209省道在经过湖南娄底石井乡的时候,在修建时,将路已经修建到群众家门口了,路已经修建一半,房子的安全问题没有见任何有关人员来处理这个事情。最离谱的是,新路只离我们的大门只有3米远,而且路面比我家大门口高出600高。一般的也就四米左右。修建马路本事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如果这样的路建成,我们还能在这里生活吗?过往车辆那么多,扬起的灰尘我们还能开门开窗吗?还能洗晒吗?车辆的噪音,我们还能休息安睡吗?离家门那么近,老人小孩还敢出门吗?出了交通事故谁能负得了这个责任。 请领导想想办法吧。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第一,省道S209线即城市内环线主路面施工已基本完成,根据施工设计,城市内环线是按街道的标准修建的,与群众房屋相接的都为人行道,不存在进出安全隐患。第二、对与主路面存在高度差的户主已由业主单位会同城市内环线娄星区指挥部、石井镇及道路施工单位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对房前空坪地进行了相应的平整硬化,对高度差比较大的进行了相应的补偿。第三、城市内环线的修建,对于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所造成的噪音、灰尘的影响也会因主路面的完工而消除。
【网民留言】
双峰县走马街镇托圹村的山地多次被重复退耕还林,可退耕还林款也多次被重复骗取。可现在依旧是近千亩蓅山,据说是个别村干部,请书记切查为盼!!!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通过调查核实:第一,托塘村的退耕还林都是由镇林业站严格依规定程序办理的,不存在重复退耕还林。第二,退耕还林款也是由镇财政每年直接转账到农户账户上的,村支两委没有经手,更没有骗取退耕还林款这一说法。
【网民留言】
娄星区检察院门卫晚班人员经常在里间睡觉,检察院的司机晚上回单位来,门卫不开门,车子进不去,司机就大按喇叭,一直响个不停,严重影响检察院家属区人员晚上休息。此情况已经很久了,多次引起家属区人员和门卫、司机的争吵,好几次还差点引发斗殴。这是国家单位,怎么聘用社会上的闲杂人员做门卫呢?我们买的房子在这里,希望检察院的领导对司机和门卫加强管理,不要晚上长时间按喇叭影响家属区人员休息。否则,这个单位名义上是国家单位,人的素质和公务员差太远。不要让老百姓背后骂检察院的人员才好。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第一,娄星区检察院已召集物业管理和财务车辆管理人员召开了会议,将您反映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和核实,要求物业和财务对司机和门卫人员进行教育和引导,尤其注意夜晚开车少按喇叭避免扰民。第二,在晚上遇到紧急任务或突然任务要用车时,提醒司机和执法办案人员要提高群众意识,尽量不要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如果确实事态紧急,给周边居民带来了不便,要争取居民谅解。第三,自6月份开始,区检察院强化管理,司机长按喇叭的现象基本杜绝。
【网民留言】
尊敬的徐书记:我是娄底冷水江市毛易镇群丰村四组村民。我们冷水江市于2010年6月开始开发城东生态城。我家的房子政府非法又強行拆掉了。到现在已有三年多了。我多次找政府部门要求解决宅基地一百四十平方米。至今毫无结果。可能设有靠山和能力,又是一名九旬的守法农村妇女。而那些有靠山都能得到园满解决!甚至有些出卖宅基地。为此特请求您书记帮助吧!党和政府都关心老人。现正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肓实践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请求书记在百忙中协助解决我的大问题。我表示万分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2010年丈量拆迁的祖屋共计60余平方,系您与罗华中共有。根据娄政发〔2008〕3号文件“人平安置面积不能超过35平方米”的规定,您家只有您一个人符合安置条件,只能安置70平方米。冷水江市毛易镇已于2014年5月15日对该问题予以答复:潘元英本人要求安置140平方米的要求不符合政策规定,不予支持。
【网民留言】
2014年3月24日中午1点,地处县城中心的能源宾馆上空黑烟云滚滚,遮天蔽日。走近一查看,是能源宾馆的燃煤烟囱所排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大气污染,可新化县城如此排污严重污染企业长期得不到治理,请上级督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新化县环保局监察人员及时派员到能源宾馆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宾馆有一台0.5吨的燃煤锅炉,但该锅炉已停止了使用,未发现其环境违法行为。
【网民留言】
2004年前后,湖南省涟源市政府决定对市交通路西侧旧城改造,当时主管城建的副市长在会上做宣传,要开发成农贸小市场(百姓太天真,无一人录音)。已经有8年多了,可最里面小门面只有房产证,不能办土地证,30多位百姓告状多年。2013年主管城建副市长还接待了,但仍没有合理的解释。希望省府能邦百姓理一下心结。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30多位业主通过公开拍卖取得交通路西侧第三排窑洞即挡土墙门面的所有权。之后业主在2010年上访反映:①要求拆除第三排窑洞;②拍卖公告系虚假宣传;③虚设委托拍卖人,进行实质性的诈骗;④33个窑洞门面系违法建筑;⑤窑洞门面建在高坑下,严重违反了《建筑安全法》,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⑥政府未履行合同。对于这些问题,涟源市人民政府从市政府办、市蓝田办事处、市信访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由市信访局牵头对信访人的诉求进行调查核实,并于2010年10月27日统一以涟源市建设局的名义印发一个处理意见书《关于肖容福等人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涟政建[2010]68号),对业主的6个诉求作了答复,并于2010年11月9日送达业主。2010年12月8日,业主对该处理意见书不服,涟源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以复查答复意见书(涟政信复[2011]9号、涟政信复[2011]11号)的形式维持了涟源市建设局《关于肖容福等人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涟政建[2010]68号)的意见决定。
业主代表吴朴良等在2014年7月份又向娄底市委群众路线教育督导组上访,诉涟源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违约,对涟源市建设局(涟政建[2010]68号)不服,要求复查。现涟源市住建局正在核实材料、勘验现场及去各职能部门了解情况,并向信访局和相关领导汇报,积极协调处理。涟源市委、市政府对该信访事项高度重视,拟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解决办法,尽快给网友和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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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王甲)
(编辑:王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