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葵提名为株洲市副市长人选

21.08.2015  09:57

继唐向阳去年12月调任长沙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之后,株洲市公安局局长一职曾空缺八个月,8月20日,记者从株洲市公安局获悉,株洲市公安局日前迎来新“掌门”。

8月18日下午,株洲市委召开全市公安领导干部大会,宣布李晓葵同志任职决定。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政治部主任吴巨培,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文彬,市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蔡溪,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彭爱华,副市长、公安局长提名人选李晓葵,市政府副秘书长郑剑和全体市局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蔡溪同志主持。

彭爱华宣布了省委、市委对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人事调整的决定:经省委研究决定,提名李晓葵同志任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经市委研究决定,任命李晓葵同志为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提名李晓葵同志任市公安局局长。

李晓葵在履新之前任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任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吴巨培代表厅党委用“顾了大局”、“破了大案”、“办了大事”对李晓葵的工作作了总结。

吴巨培代表省公安厅作了讲话。他对株洲市委、市政府对株洲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鼎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李晓葵同志既熟悉机关工作,又熟悉基层工作;既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又具有较好的个人素质;既有扎实的工作能力,又有务实的工作作风,省委、省公安厅党委对李晓葵同志到株洲工作寄予厚望,也充分信任,希望株洲市委市政府、株洲市全体公安民警全力支持李晓葵同志的工作。

□履新感言

曾在株洲实习,与株洲有缘

在18日的全市公安领导干部大会上,李晓葵发表了履新感言。他表示,到株洲工作非常高兴。他称与株洲有缘,1984年曾在株洲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重案队)实习锻炼8个月,参与侦办了一批重大案件,收获很大,感受很深,许多人和事至今记忆犹新。

李晓葵说,株洲干部群众素质高,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且具有包容心,能够来株洲工作很荣幸。

对于今后的工作,他表示:一是一定为市委市政府分好忧。将从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做好事三方面入手,积极履职、敢于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指示、指令,坚决履行好法定职责。

二是一定为维护株洲社会稳定履好职。一定尽全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处置好各类群体性事件,确保株洲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是一定为株洲老百姓服好务。他将坚持把老百姓的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始终坚持好群众观点,维护好群众利益,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

四是一定珍惜缘分与同志们共好事。将尽快融入到株洲公安这个新群体,做到和谐共事,遇事多商量沟通;做到理解共事,多站在他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做到在奋发作为中共事,一起有目标、有计划地多做工作,努力为株洲社会平安与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李晓葵简历

李晓葵,男,汉族,湖南岳阳县人,1962年9月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任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1979.09—1983.07湖南师范大学化学系学生

1983.07—1992.08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教育训练部教员

1992.08—1994.07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教育训练部副主任

1994.07—1995.10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培训部副主任

1995.10—1997.03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培训部主任

1997.03—1997.12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办公室正科级侦察员

1997.12—1998.05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行政财务处副处长

1998.05—2002.07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行政财务处处长

2002.07—2006.05湖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

2006.05—2007.02湖南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处长

2007.02—2007.11湖南省公安厅副厅级干部、后勤装备部主任

2007.11—2007.12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兼任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2007.12—2013.01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任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2013.01—2015.08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任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2015.08至今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党委(组)书记,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市政府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