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子藏尸,妙龄女子留下悔恨的泪水

18.03.2015  10:40

  

  湘检网讯(通讯员 谭才兴 黄秋实)女子未婚先孕,在厕所里产下前男友孩子后,因害怕被现男友知道,居然用塑料带勒住孩子脖子,使其窒息而死,事后居然又回到寝室睡觉。3月13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该女子批准逮捕。

   方某,女,21岁,系怀化市区内某专科学校的在读生。2013年底,方某与同学王明(化名)相识相恋并同居,次年5月,王明外出实习,四个月后返校发现方某已有了新男朋友姜立(化名),随即与之分手,并将其手机号码拉入黑名单,不再联系。

   2014年12月21日晚上11点,方某感觉肚子很疼就去了厕所,结果产下一男婴。方某忙用手把孩子的脐带扯断,然后给王明打电话,因其电话被王明拉黑,故久打不通。由于过度惊慌且害怕婴儿的啼哭声被宿舍同学听到,方某随手捡过一个黑色塑料袋,将其扭成条状,缠绕在男婴的脖子上,使其窒息而死,并将其尸体用黑色塑料袋包了5,6层,放入自己床底的行李袋中,上面以衣服遮盖。最后,方某用水将厕所地板的血迹进行冲刷,又回到宿舍睡觉,因怕宿舍有人没睡着,上床前故意自言自语的说:“我肚子好疼,大姨妈来的好多啊……

  次日早上,室友发现厕所地板、拖把、水槽多处留有血迹,联想到头天晚上听到的婴儿哭声及半夜方某拉行李拉链、冲水等奇怪举动,几个女孩吓坏了,立即给班主任打电话,随后在师生的众目睽睽下,行李袋中的婴儿尸体被发现,老师随即报警,此事浮出水面。

  无知少女悔不当初,留下痛恨的泪水。等待她的不仅是法律的惩处,还有良心的拷问。

   笔者认为,此类案件的发生,暴露出家庭教育的缺位及学校监督及日常管理的匮乏。方某出于无知和害怕,知道怀孕后并没有进行相应孕检,也没有为婴儿降生做相应的准备,突然产子后,怕被人发现,为了保住脸面,情急之下不择手段,事后又追悔莫及。她不知道婴儿的生命也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没有权力结束新生婴儿的生命。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建议学校、家庭要加强对子女的两性教育、生命教育、法制教育。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深入总结此类群体所面临的成长问题及成长缺陷,并以此为依据对其开展教育型、感化型、矫治型和知识普及型多项帮教措施,帮助犯罪嫌疑人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认真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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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潘亦华       审核: 孙意国 江世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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