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碧红 朱忠雄:坚持依法治统 服务科学发展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统计法是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守护神。近年来,湖南省郴州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服务型统计的战略目标,坚持依法治统,牢牢把握学法、普法、守法、执法四个环节,切实加大统计法制建设力度,为郴州统计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连续三届(15年)被评为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连续8年被评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被市委评为全市首批“学法用法示范机关”。
示范带动,法治建设保障有力
郴州市统计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视,在今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4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及第22次市委常委会议上,市委书记向力力听取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谷坊生汇报近几年统计工作和统计法治建设情况后,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切实解决统计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为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强化依法统计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局党组将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统计法治,安排部署推进依法治统。今年4月,局党组在研究创建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时,要求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内容,定期督查、定期通报。
着力建立健全制度,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先后修订完善了《郴州市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郴州市运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郴州市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度》、《郴州市统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郴州市统计局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等管理制度,连续多年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专家学者担任依法治统和统计行风监督员,着力加强对基层单位执法检查和县市区统计局的统计巡查。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积极争取市人大常委会将统计法纳入干部任前普法考试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内容。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为全体干部职工购买统计法制读物,举办法制知识专题讲座,邀请法制专家前来授课,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参加全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市掀起学法热潮。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闭幕后,市统计局立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谷坊生局长组织大家学习会议精神,并要求全市统计系统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强力推进依法治统,确保今年成功创建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活动推动,普法宣传形式多样
统计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特别是需要各级领导知晓统计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调查对象明白如实填报统计资料是他们应尽的法律义务。为此,该局狠抓普法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契机,搭建各种平台,开展送法入课堂、宣传走基层、活动进社区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要做好统计工作,必须首先学习统计,了解权利是什么,义务是什么,哪些可以做,哪些禁止做,违反之后将受到何种处分。通过学习,增强统计法规意识,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这是谷坊生去年9月在市委党校主体班给学员们上统计课时反复告诫的。像这样的统计课,近几年市委党校每年都要邀请谷坊生去讲一堂。“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数据造假是当前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提高数据质量除了夯实统计基础、完善方法制度外,最关键的还是要把统计数据话语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去年10月谷坊生给全市统计系统上廉政党课时着力强调的。
人口普查、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每一次国家开展大型普查或专项调查,郴州市统计局都要将在普查调查方案中规定工作人员应遵守哪些纪律,调查对象应履行哪些义务通过互联网和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告知调查对象。每年的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市统计局都会在城区闹市开展普法主题宣传,为市民现场提供统计法制知识咨询。自2011年来,为构建立体化统计法制宣传格局,市统计局先后联合郴州电视台、郴州广播台、郴州日报、市政府门户网开辟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专栏,定期向社会各界播放或刊登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创新驱动,统计执法成效显著
“谁违反了统计法,谁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市委书记向力力在2012年全市务虚工作会议上讲话时强调的。近年来,郴州市统计局严格按照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扎实开展统计巡查、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等工作,切实维护了统计法的权威性和统计工作的严肃性。
打铁还得自身硬。建设法治统计首先要求统计人必须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做统计法的忠实守护者。郴州市统计系统严格执行《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强化守法依法,要求联网直报不闯红线、数据评估不越底线、依法行政不压黄线。每年由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联合各专业科室对开展统计违法违纪自查自纠,重点加大对违反联网直报“四条红线”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典型案件严肃查处到位,并在媒体公开曝光。认真开展“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坚决杜绝统计部门干扰企业独立上报统计报表的行为发生。
进一步强化统计行政处罚监督,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打造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阳光执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活动,及时公开统计违法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统计行政处罚案件纳入全市网上行政处罚和电子监察系统,确保统计行政处罚案件阳光操作,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对权力运行的干扰。相继出台《郴州市统计局开展规范统计检查工方案》和《郴州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及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明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纪律,编制统计行政执法流程图表,并予以公示。
坚持惩罚并举,切实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构建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县互动的立体式、刚性化执法网络体系。坚持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常规检查相结合,每年联合市纪委、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等部门开展联合统计执法,扩大了统计执法检查的社会影响,维护了统计法的严肃性。采取自查、抽查与集中点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统计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并将评审结果予以通报。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开展统计重点工作督查,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履行统计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汇报,对履行统计法不到位的县市区政府或市直单位,由市政府督查室下发市长督办令,责成限期整改到位。认真开展统计巡查,每年对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和市直部门进行统计巡查,并及时交换巡查意见,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坚持统计违法违纪零容忍,坚决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统计违法行为。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开展统计执法约谈和回访,对执法检查对象实行零距离统计法制教育,增强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
“建设法治统计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数据质量的重要保障,是检验统计能力的重要方法,是彰显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重要体现”。谷坊生局长铿锵有力的一席话让记者看到了郴州统计人在建设法治统计新征程上跨步前进的信心与气昂。
[供稿:宣传中心 郴州市统计局朱忠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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