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朝野就“世越号三法”达共识 国会下月处理
中新网10月31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朝野31日下午就“世越号”沉船事故三项法案(以下简称“世越号三法”)达成了共识。上述三项法案将于11月7日的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
“世越号三法”分别是旨在查明“世越号”沉船事故真相的《世越号特别法》、为保障国民安全而对政府组织进行改组的《政府组织法》修订案,以及旨在根除犯罪所得收益隐匿行为的《俞炳彦法》。
《世越号特别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真相调查委员会的组成、运营方案、特别检察官任命程序。真相调查委员会将由17名委员组成,其中朝野分别推荐5名,大法院院长推荐2名,大韩律师协会会长推荐2名,遇难者遗属推荐3名。委员长由遇难者遗属代表会议推选的常任委员担任,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由新世界党推荐的委员担任。
根据特别检察官法,特别检察官候选人推荐委员会将从4名候选人中选出2名候选人推荐给总统,之后由总统任命其中的一人为特别检察官。就之前一直争持不下的特别检察官候选人推荐问题,朝野商定遗属不能直接参与推荐过程,但执政党推荐2名候选人时,需要事先获得遗属的同意。
“世越号”沉船事故发生后,朴槿惠政府提出了《政府组织法》修订案,其主要内容为,重组国家灾难系统、解散海洋警察厅、新设“安全控制塔”——国家安全处。朝野此次决定按照政府方案,新设国务总理直属机构“国家安全处”,但名称改为“国民安全处”。海洋警察厅和消防防灾厅将按政府方案分别被收编为国民安全处下属的海洋警备安全本部和中央消防本部。
《俞炳彦法》(隐匿犯罪所得收益处罚法)完善了没收、追缴犯罪所得收益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今后,即使犯罪分子通过遗产继承、赠与等方式将犯罪所得收益转入子女等第三者名下,这些收益也将成为没收对象。
俞炳彦是“世越号”的实际船主,对沉船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在调查沉船事故原因的过程中,检方查出俞炳彦和子女涉嫌成立离岸公司,多年来从30多家子公司挪用巨额公款,因此传唤了涉案人员。但俞炳彦和长子俞某拒受调查,分别逃逸,俞炳彦于7月22日被发现已于6月死亡,俞某则于7月25日被捕。
(稿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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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岳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