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7家运输公司违规 有企业62台车未办报废手续
星辰在线6月3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刘军 通讯员 陈玉科) 今日,湖南省公安厅交管局曝光了包括该企业在内的7家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道路运输企业。到2016年5月11日,邵阳市伟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有公告牌证作废的车辆62台,但都未到车管部门办理注销和报废手续,另有逾期未检验车辆73台,违法未处理车辆42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另外6家企业分别为,湘潭县汽车客货运输有限公司,今年3月10日,该公司停运的8台危化品运输车未集中停放在专用的停车场进行管理,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相关规定。2015年,该公司共有交通违法行为84起,有3次以上(含3次)交通违法行为车辆共3台,其中10 次以上的2台。2016年1月至4月,该公司共有交通违法3起,逾期未检验车辆2台。
衡东县湘衡校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校车监控平台的值班人员未按规定安排2人,并且监控值班记录不全面,未能对校车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进行有效监管。
益阳市湘银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存在未年检车辆33台、违法未处理车辆36台、逾期未报废车辆16台。该公司名下59台货运车辆全部属于挂靠,现如今公司与所有车辆均无法取得联系,车辆实质上已经脱离公司管理。
新国线集团常德运输有限公司,春节期间,该企业因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被省公安厅交管局4次通报批评,在约谈法人代表后,仍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宜章县广隆运输有限公司,该企业共有车辆63台,其中查封车辆3台,逾期未检验车辆18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洪江市富达运输公司洪江区分公司,该公司存在没有按规定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无办公场地、无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没有落实到具体人员,没有建立GPS客运车辆实时监控平台等问题。
省公安厅交管局指出,对于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交警部门会采取书面告知、上门督导、及时约谈等措施,明确企业应该承担的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并且不定期的上门督导,对于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整改不力或者不到位的企业,交警部门还会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屡教不改的企业,交警会联合其他职能部门采取停业整改、停止其新线路的审批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以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