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获奖者载誉返湘 湖南4人入围
11月4日上午10时18分,“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湖南的4名获奖者乘高铁载誉返湘。
此次获特别奖的胡志国说,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不仅需要忠诚、担当的精神,也需要有一份持久的责任心。“中央反腐工作永远在路上,我的工作也永远不会停歇。”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符波同志代表省公安厅党委对四位获奖者载誉返湘表示欢迎和祝贺,并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向先进榜样学习。
长沙市社区民警刘培友接受记者采访。【视频】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1月4日讯(记者 岳珊) 昨晚,由公安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主办的第五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颁奖典礼在武汉举行,湖南“公安第一品牌”胡志国、“最受喜爱的女法医”张娟获特别奖,“社区民警中的活雷锋”刘培友、“戒毒人员心中的好姐姐”李晖获提名奖。11月4日上午10时18分,湖南代表团乘高铁载誉返湘,随后省公安厅举办座谈会。
“没想到,部长居然记得我”
第五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于9月12日正式启动,经过各地推荐、宣传推介、评议投票等环节,最终确定第五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10名、特别奖20名、提名奖40名。评选活动启动以来,受到社会各界持续高度关注,评选活动专题网页浏览量超4亿人次。
从警36年,胡志国带领经侦支队创新方法,先后破获了涉及金融、通信、医疗卫生、房地产等多领域数十起商业贿赂大要案件,创立了打击商业贿赂的“长沙品牌”。尤其是以他为主牵头具体负责侦办的葛兰素史克案,成为我国首次依法立案查处大型跨国企业在华经济犯罪案件。
但面对荣誉时,胡志国却只是“一笑而过”。胡志国说,自己最感动的一幕,是得奖后公安部的领导与获奖者见面时的场景。“当时,孟建柱部长和大家一一握手祝贺。但是我没想到的是,到我面前时,他停了下来。”说起当时的场景,胡志国依然激动不已,“他说,诶,胡志国,商业贿赂案办得漂亮。”
“我的工作永远不会停歇”
胡志国说,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不仅需要忠诚、担当的精神,也需要有一份持久的责任心。“中央反腐工作永远在路上,我的工作也永远不会停歇。”和胡志国一样,从警18年,践行“为死者言,为生者权”的女法医张娟也分享了她的感受。“我的荣誉是属于整个集体,作为集体的代表,我也将更加努力工作,不辜负人民的期待。”
此次,除了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胡志国、怀化市沅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刑事技术中队中队长(兼法医)张娟荣获特别奖外,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城南路派出所熙台岭社区民警刘培友、衡阳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李晖也荣获提名奖。二人此前还入围了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谈及两次受奖,刘培友说他其实是两次受益。“与全国优秀的同行相比,我和他们差距还很大,我也将加倍努力。我不算最优秀的,但会尽自己的努力,做到更优秀。”同样,作为此次唯一入围的监管民警,李晖也表达自己将向更高目标出发的承诺。
座谈会上,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符波同志代表省公安厅党委对四位获奖者载誉返湘表示欢迎和祝贺,并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开展向获奖者学习的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公安民警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忠诚履行职责使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公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据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决定,授予第五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当选者“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授予特别奖获得者“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授予提名奖获得者“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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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特别奖事迹介绍
胡志国
男, 52岁,汉族,现任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从警36年来,他用自己的满腔热血,诠释着人民警察的忠诚与担当。2013年6月20日,在公安部的直接指挥下,长沙市公安局成立“5.09”专案组,对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SKCI)涉嫌经济犯罪一案立案侦查。在案件侦办的300多个日日夜夜里,胡志国作为一线指挥官,他勇于担当、敢于亮剑,攻克困难、不辱使命,带领专案组民警重点围绕GSKCI单位犯罪开展全面侦查,辗转北京、上海、山东、浙江、江苏、辽宁、四川、河南、新疆等十余省、区、市,行程数十万公里,先后抓获GSKCI、旅行社、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共55人,约谈嫌疑人和案件相关人员400余人,暂扣违法资金8800万元,查明涉案资金达数十亿元,涉案旅行社和咨询公司69家及众多医院、疾控中心、疫苗接种点、行业协会若干,共收集各类证据材料10万余份,整理案卷600余本。
近年来,他带领经侦支队革新理念,整合资源,创新方法,先后破获了涉及金融、通信、医疗卫生、房地产等多领域数十起商业贿赂大要案件,创立了打击商业贿赂的“长沙品牌”。特别是以胡志国为主牵头具体负责、以长沙经侦支队为主体侦办的葛兰素史克案,是我国公安机关首次依法立案查处大型跨国企业在华经济犯罪案件,被誉为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成功范例。
张 娟
女,40岁,土家族,现任怀化市沅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刑事技术中队中队长(兼法医)。
让死尸“开口”,需要精湛的技艺和执着的求索精神。18年来,她把花样年华全部奉献给了艰苦乏味的刑事技术工作。面对令人胆颤心惊的凶杀现场、血肉模糊的肢体以及让人毛骨悚然的腐败的尸体、阴森森的白骨,她从容面对、从不退缩,认真开展尸体检验,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用自己的行动和提取的一份份有价值的材料撬开冤魂的嘴巴,让死人“说话”,为当地多起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成功侦破做出突出贡献。她潜心钻研,先后发表《头部钝器伤后自缢死亡鉴定初探》等一系列法医论文,为同行提供了有益借鉴。2011年5月,县城沅水大桥下发现一具尸体。高度腐败的尸体让人见着就想吐,而张娟却淡然地说:“因为我是法医,我只想找到真相。”她结合季节、气温、水温以及死亡原因等多方面因素综合推断,准确认定死者的死亡时间及年龄,为成功破获此案起了重要作用。
“为死者言,为生者权”。18年来,她直面各类案件现场1600余次,出具法医鉴定书3000余份,服务各类案件侦破300余起,默默践行着“为老百姓主持正义,除暴安良”的誓言。她破解一个个死亡密码,还原了一个个事实真相。张娟曾荣立个人一等功2次、二等功1次,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五一巾帼标兵”、湖南省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
·全国第五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提名奖事迹介绍
刘培友
男,58岁,汉族,现任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城南路派出所熙台岭社区民警。
为了社区的平安和谐,他顶着炎炎烈日来回奔走20余趟让老旧的居民楼供水恢复正常,他背着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来回奔波只为办理证件争取低保,他自掏腰包帮着辖区的刑释人员办起小饭馆重拾生活信心,辖区群众亲切地称赞他是“居民心里的活雷锋”。他工作的社区已连续6年没有发生八类恶性刑事案件,连续14年没有新增吸毒人员,未发生民事转刑事案件。
他曾荣获长沙市劳动模范、湖南省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全省公安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爱民标兵”、“全国公安机关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等荣誉。 2014年10月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受到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的亲切接见。
李 晖
女,46岁,汉族,1986年应征入伍,2004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衡阳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
李晖深知“以文化人、立德教育”的含义,她像父母对待子女、老师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一样,恪守人性执法,诱导戒毒人员从心灵上转化。为促进戒毒人员的康复治疗,李晖组织戒毒人员练习踏步走、仰卧起坐、做瑜珈等训练,使戒毒人员的身体机能慢慢得到康复。从警10年来,她所管理的监区连续十年安全无事故,累计帮扶戒毒人员3658人,安排出所戒毒人员就业167人,成功劝阻、解救轻生吸毒人员4名,挽救濒临破碎的家庭26个,自费为戒毒人员购书2360册,先后资助吸毒人员困难家庭资金6700元。她创新性提出“戒毒从心开始,出去不再进来”的工作理念在全省监管场所推介。戒毒人员都亲切地称她为 “李老师”、“晖姐”、“晖妈妈”。
她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荣获衡阳市“十佳巾帼建功标兵”、全省防治艾滋病先进个人、全省监管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2014年10月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受到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的亲切接见。
(稿源:星辰在线)
(作者:记者 岳珊)
(编辑:向虹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