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暗沟偷排废机油 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刑拘
19.03.2018 17:33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红网时刻3月1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 通讯员 董劲) 近日,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天心区某机电设备经营部法定代表人徐某、现场两名戴姓工作人员依法刑拘,该案为天心区蓝天保卫战打响以来首例入刑案。
1月23日,天心区环保监察大队联合区公安分局治安三大队在对广义科技园进行蓝天保卫战执法检查时,天心区某机电设备经营部两名员工看到执法人员时立即准备关门逃避检查,执法人员发现情况有些蹊跷,遂对该经营部进行上门检查,发现偷排废机油行为。
经调查发现,该单位主要从事发电机及配件的租赁、维修,该单位无环评手续,车间无污水处理系统,单位厂房西北角现场存在大量废机油等有毒物质通过沟渠外排,厂房外沟渠在一套封闭的巷子里,具有相当隐蔽性,无硬化、无防渗漏措施,污水最终流入下水道井进入城市管网。
天心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单位车间废水排口水样进行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单位化学需氧量934mg/L(标准值100mg/L)、悬浮物5370mg/L(标准值70mg/L)、石油类2160mg/L(标准值5mg/L)均超过国家标准,且废机油属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危险废物,构成污染环境犯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还应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2月28日,天心区环保局将该案移送天心公安分局,经立案调查,近日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该案营业部法定代表人徐某、现场两名戴姓工作人员刑事拘留。
本报记者李柯夫 通讯员董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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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2018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