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开展“3•15”宣传活动

15.03.2016  21:00
  3月15日上午,在新晃县中山广场,县消费者委员会、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农业局、县农机局、县盐务局、县发改和改革局等消委会成员单位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烟草公司、县电力公司、怀化市银龙水务有限公司、怀化市光芒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应邀参加了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立了历年活动成果展板、政策法规咨询台、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活动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详细讲解了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相关知识,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共接受群众咨询500多人次, 1.5万多份,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消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深受广大群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