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评】期待捐献器官不再是新闻
漫画/毛洁如
近日,长沙县双江镇罗三(化名)一家四口共同在《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成为长沙县第一个全家都愿意无偿捐献器官和遗体的家庭。( 双江镇:一家四口成器官捐献志愿者 )
毫无疑问,一家四口全部愿意在身故后捐献自己的器官,让那些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能重获新生,这份仁爱之心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值得人们尊敬。特别是在不少人不认同捐献器官的现实语境下,这种全家都参与的善行义举显然有示范效应,从而激励他人参与到这一公益事业中。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为这家人点上一个大大的赞。
我们肯定其善举,也期待有更多的人效仿这种善举,但笔者更期待的是,捐献器官今后能不再是新闻,不再被人围观。笔者这么说,并不是否认此类善举的正能量,也不是反对宣传器官捐献,而是认为我们在推动器官捐献的公益行为时,长期存在一个不为人注意的误区,再不进行纠正很可能影响器官捐献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青年报曾就此做过调查,调查显示,44.7%的受访者表示愿意捐献器官,但61.8%的受访者不信任目前的捐献体系。第一个数据说明越来越多的人认同器官捐献,也愿意捐献,可为什么实际捐献的人却那么少呢?答案正如第二个数据所示。窃以为,其中关键在于相关部门在带动此类公益行为时,继续沿用老思路,不重体制完善而依赖典型宣传。若只侧重宣传,而没有相对应的机制来支撑和约束,将极易使捐献者在后续步骤中产生疑虑和动摇,捐献者也很可能因个人隐私的暴露,承受不必要的社会压力,进而招来家人、亲属的反对,使器官捐献半途而废。
换言之,我国器官捐献“呼声比行动多”这一现状的形成关键,不在于传统观念的束缚,而在于目前没有一个简便易行、公正权威的捐献机制。因此,要想有效地推动器官捐献,唯有改变并完善现行的捐献机制,即通过立法规范器官捐献行为和流程。一方面建立全国性的器官捐献机构,明确规定器官捐献机构一律不得透露器官捐献者的信息;一方面建立公开透明的人体器官捐献机制,规定公民一旦签署了人体器官捐献表即具备法律效力,捐献者身故后即自动进入法定捐献程序,并向亲属公开流程,明确器官去向。这样不仅可以很好地保护捐献者的个人隐私,让捐献者毫无顾虑和心理负担,确保捐献顺利进行,同时也确保了私下交易、利益关联者无机可乘。
改变一些不合时宜的传统观念是有必要,但建立起客观上的健全机制更重要。只有靠完善的制度来保障,公众的善心才能不被辜负,才会有更多的人愿意把善心化为行动、让生命在他人身上延续。
[编辑: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