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炼红为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作首场辅导报告
以舍我其谁的精神做法治长沙建设排头兵
记者:陈怀旭 郭鹏飞
今天(6日)上午,长沙市2015年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开班。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为学员们作首场辅导报告,勉励全市政法干部以舍我其谁的精神做法治长沙建设的排头兵。
定期举办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是长沙政法系统的优良传统,已经坚持了七年。作报告之前,易炼红对这一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全市政法系统近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更应在思想认识上高度自觉,做明白人、清醒者,理论学习必须系统抓,精神之钙必须经常补,这是党管政法的内在要求,也是抓思想领导、管政治方向的有效举措。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 易炼红:有句话叫做,政治上的坚定和清醒,源于理论上的坚定和清醒,如果我们在一些基本的,大是大非的问题面前,理论不清醒、信仰不坚定,就会出现摇摆、动摇,甚至完全偏离方向、背道而驰,与党的宗旨、与宪法法律要求完全不一致,那就非常危险,精神之钙要经常补,特别是从事政法工作,精神之钙关系到方向,关系到职责履行。
报告会上,易炼红指出,做法治长沙建设的排头兵,必须充分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意义。全面建成小康需要法治打基础、作保障,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正方向、作引领,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法治定规矩、作约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协调推进其他“三个全面”的重要制度基础和法治保障。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韩非子有句名言,“国无常强”。一个国家没有永远强盛或永远衰弱的,还有一句“无常弱”,关键是这一句“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这就是说,坚持法治的国家就会强大,忽视法治的国家就会衰弱。
易炼红针对“党大还是法大”等误区旗帜鲜明地给出了回答,他强调,做法治长沙建设的排头兵,必须正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我国的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党的领导必须依靠法治,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要正确把握“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权大还是法大”是个真命题。对“伪命题”,我们要理直气壮地加以驳斥,对真命题,我们要严肃认真地加以对待。不论是民众或干部,一切行为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都要尊重法律,依法办事,与“人治”、“权治”划清界限,切不可有权任性、用权妄为。易炼红列举了大量事实和案例,逐一剖析了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所带来的巨大危害,直言不讳地指出长沙依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他要求全市政法干部,正确把握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既要防止乱作为,也要反对不作为,必须敢为、善为、主动为,该判的案子必须及时判,该打击的违法犯罪必须严厉打击。
“做法治长沙建设的排头兵,必须深刻理解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易炼红说,领导干部肩负着法治建设的关键职责,是经受住法治“大考”的关键群体,发挥着法治践行的关键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引领在前、示范在前,做厉行法治的表率,自觉地进行示范引领,坚定地进行组织推动,以一往无前、一以贯之、一抓到底的劲头,把全面依法治市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易炼红指出,做法治长沙建设的排头兵,必须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自觉行动。他要求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必须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自觉行动。尊法就要忠于法律,把法治理念树牢,让法治信仰扎根,将法治习惯养成。学法就要精通法律,不能停留于一知半解、似懂非懂、似是而非,要自觉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总结执法司法实践经验,在一线经风雨、促成长。守法就要严守法律,领导干部要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坚决守住职业道德的底线、纪律规矩的底线和国家法律的底线。用法就要捍卫法律,要大力弘扬敢于担当的精神、乐于吃苦的精神和勇于牺牲的精神,在推进法治长沙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新征程中,彰显政法干警的英雄本色,交出更加精彩和优异的执法司法答卷。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钟钢主持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