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从9月10日起,社保卡将逐步替换原医保卡

06.09.2016  19:06

  参保人可持原医保卡、社保卡至定点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进行替换。2016年10月31日后,市本级与四城区将停止办理原医保卡;2017年3月31日后,原医保卡将停用。

  记者5日从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获悉,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从今年9月10日起,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将逐步替换原医保卡。2016年10月31日后,市本级与四城区将停止办理原医保卡;2017年3月31日后,原医保卡将停止使用。

  据介绍,社保卡主要功能包括电子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金融支付6大功能共102项应用。根据安排,我市社保卡各大功能的应用工作分步进行,在已经全面应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下一步着力推进在医保系统的应用。

  目前,我市社保卡正在有序发放中。初步统计数据显示,从2013年启动社保卡申办工作以来,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已采集社保卡数据信息440万份,发放社会保障卡350万张。

  从今年9月10日起,我市社保卡将加载医疗保险业务功能。凡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持原医保卡、社保卡至定点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进行替换。替换后,原医保卡将停用,医保账户中的余额将自动转入社保卡。

  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负责人提醒,目前尚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个人,原医保卡在2017年3月31日前仍可以使用,但需尽快通过所在单位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如因故未及时申领的,个人可于2016年10月1日后自行持身份证明资料到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对于部分切换不成功的参保人,或因社保卡中的个人信息与医保卡的个人信息不一致,请参保人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医保卡到参保地的社保卡服务窗口核实信息(申领卡情况和其他相关事项,可通过“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湖南省智慧人社APP”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