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无证驾驶男子睡拖车底下要挟交警 被拘留20日

11.06.2015  11:19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长沙晚报报道,长沙城区先后发生两起阻碍交警执行公务案件,两名当事人被依法行政拘留。交警提醒,遵守法律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人民警察及辅助警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表达诉求应遵循合法途径,莫走“非常之道”。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负责人介绍,前日17时许,向某驾驶一台无牌摩托车载着一名女乘客沿芙蓉路辅道由北往南行驶至营盘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拦下并检查。发现他不仅违反禁令驾驶摩托车进入城区,且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车辆亦无行驶证、交强险凭证等合法上路证件。在民警依法对车辆实施暂扣时,向某挣脱现场警力控制,驾车强行冲离现场。为保障安全,民警未强行拦截。约半个小时后,向某又步行返回现场,找到当时的执勤交警,称摩托车锁和一串钥匙弄丢了,要求交警赔偿。当时,拖运暂扣违法车辆的拖车到达现场,该男子突然躺进拖车底下,阻碍车辆拖移和民警继续执法,要挟交警赔偿他遗落的钥匙和摩托车锁。

  在交流中民警得知,向某是常德汉寿人,25岁,因父母早逝生活艰难,来长沙半年左右,以跑摩的为生。考虑到向某的实际情况,在场民警帮他在现场寻找,在路旁找到了他遗落的钥匙,甚至有民警承诺个人资助他买一把新车锁,但向某仍不愿从车下出来,民警对其进行了多方教育和警告无果,现场一直僵持到当晚8时30分,历时3个多小时,造成交警大队无法继续执法,现场引发市民围观,相关路段交通一度受阻。交警机动大队处警后,依法将其从车下驱出并带回继续调查。根据相关法规,对向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分别处罚,合并执行20日行政拘留。

  同日,汤某某驾驶车辆搭乘朋友叶某某在行经八一路与韶山路十字路口时发生实线变道交通违法,路口执勤辅警将其拦下予以纠正,坐在副驾驶座的叶某某见状,下车对彭进行辱骂、推搡和拉扯,阻碍其依法执行职务。芙蓉公安分局依法对叶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