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林毅:旗帜鲜明地履行管党治党之责

28.10.2014  17:04

  (《三湘风纪网》2014年10月28日)

  党委(党组)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提出、交办的重大政治任务。民政厅党组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旗帜鲜明地履行管党治党之责,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带头示范,层层传导压力。把敢担当能担当视为一种鲜明品格,厅党组带头担当责任落实任务。作为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实行“一岗双责”、“一述双报”、“一考双评”、“一案双查”,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层层落实责任状,责任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个人。把守纪律立规矩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厅领导带头执行纪律严明要求。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厅党组切实担负起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重要政治责任,做到立规矩、强教育、抓整治、当后盾。厅领导带头加强学习,带头执行落实,带头接受监督,做遵章守纪的表率。开展”一把手”讲党课活动,加强对民政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教育。把管行业管系统作为一种能力体现,厅机关带头管好自我当好表率。深入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建设,规范机关干部从政行为,做到不延误工作任务、不积压需办事项、不出现工作差错、不冷落工作对象、不影响机关形象。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省厅机关带头正风肃纪,为全省民政部门树立风清气正、勤廉务实的榜样。

  突出重点,保证责任落实。选好用好干部,为民政事业发展聚集人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和干部人事工作制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建立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程序,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确保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风清气正。强化问题导向,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执法监察工作,确保民政政策落实到位、民政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提高对涉及群众民政民生问题的反应速度,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及早发现,及时处理,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科学配置权力,强化制约,加快职能转变,精简下放行政审批权,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建设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按照建设廉洁政治的要求,建设阳光民政、廉洁民政、和谐民政。

  大力支持,确保“三转”到位。支持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组监察室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及时研究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参与重大决策的机制制度,全力保障纪检监察机构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权,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帮助,为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当好坚强后盾。(作者系湖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