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速裁法庭为游客撑起“保护伞”

31.03.2015  18:42
  湖南法院网讯  “春观花、夏看云、秋望日、冬赏雪”,此为南岳四季奇观。阳春三月,春光明媚,正是南岳花开好时节。3月22日,适逢周六,来自周边省市区的万余名游客汇聚南岳观花赏春,将南岳古镇的春意衬托得更为浓厚。

  当日中午13时许,南岳法院旅游速裁法庭值班室接到游客欧阳先生的投诉电话,电话那头气头正盛,原来他与几位朋友从长沙到南岳来游玩,中午在半山腰处的农家乐用餐,结账时发现自己所点的农家土鸡需按108元/斤的价格计算,在与老板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遂拨通了旅游速裁法庭的电话,请求法庭工作人员来进行处理。接到欧阳先生的电话后,法庭几位工作人员立马登上了去往半山亭处的景区通勤车。20余分钟到达欧阳先生所在的农家乐。此时的欧阳先生及几位朋友正在与农家乐的李老板进行理论,李老板反复强调欧阳先生点的系纯天然的食谷农家土鸡,采用自然放养的模式养成,与市场上购买的肉鸡不一样,价格按108元/斤计算并不高。而欧阳先生一行的意见则是:即使是纯正天然的土鸡,按照108元/斤的价格计算也过高,且老板在点单时只是强烈推荐这道菜,并未明确告知价格,故不同意按照108元/斤的价格买单。见双方的意见都比较明确,法官们遂开始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分析道:欧阳先生一行到南岳旅游,给南岳的消费带来了有效的推动,作为景区的旅游服务者,应当为他们提供高质等价的服务,在计算服务费用时,不能漫天要价,绝不能让游客消费得不公道。欧阳先生等人确实点的是李老板自家放养的农家土鸡,但是108元/斤的价格是市面上普通鸡肉价格的4倍,该价格显然过高。不过,考虑到在半山腰处各项生活物资的补给不便,结合南岳物价局在半山腰核定的物价水平,建议李老板按68元/斤收费为宜。双方在听了法官们的分析后,纷纷表示赞同,并同意接受阳庭长给出的参考意见。结账后,欧阳先生等人对旅游速裁法庭的服务交手称赞,并表示回去后将大力宣传南岳的美景,宣传旅游速裁法庭的高效优质服务。至此,又一起旅游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今年过春节以来,旅游速裁法庭每周接待游客投诉至少3-4起,累计处理案件20余件,调处纠纷30余起,接受咨询近二百人次。旅游速裁法庭整个春节、双休日期间都有专人值班,咨询电话24小时畅通,为来南岳的游客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来源: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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