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从四个方面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08.04.2016 08:55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全面排查从事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成品油、醇基类燃料)充装和运输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对照发货和充装危化品信息记录,全面清查并坚决依法取缔所有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或单位、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二是严厉打击违规发货或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做到“四必查”:必须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押运人员及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与承运货物相适应;必须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必须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要求的标志;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承运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超经营范围的、从业人员不具备资格的、运输车辆或罐体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发货或充装。三是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非法生产、改装问题。对本地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物流站场等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实施突击清查行动,严查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罐式专用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普通货车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四是严格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深入本地危险化学品装载充装和发货的企业、站场等,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发上路前的装载状况进行检查,凡是非法运输、无证运输、超载运输,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一律依法处罚。
(娄底市安监局/黄凌翔)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8.04.2016 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