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妇联妇女群众工作调研报告

06.11.2014  14:07

为贯彻落实省、市妇联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全面了解全县妇女群众工作开展的整体情况,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新邵县妇联深入酿溪镇、严塘镇、寸石镇等镇乡,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妇女群众工作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全县15个乡镇、651个行政村、28个社区(居委会)、93个县直机关单位都建立了妇联组织,组建率达100%。还在云岩水泥有限公司、富鑫鞋业、福利家政有限公司等“两新”组织中建立妇联基层组织。全县总人口81万,其中女性人口38.24万人。现有党政机关女干部458人,占总数的19.7%。其中女科级干部139人,占总数的6%。镇乡党政女性正职3人,其中书记1人,镇乡长2人。副处级以上后备女领导干部4人,占总数的20%。县人大女代表27人,县政协女委员25人,分别占总数的10%、11%。女党员3954名,占总数的14%。村党组织委员1971人,其中女委员317人,女支部书记28人;村委会委员1961人,其中女委员671人,女村主任21人。

二、妇女群众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宣传教育,更新妇女群众思想观念。宣传教育,是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我们注意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宣传典型,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板报、会议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先进典型的突出事迹,从而达到教育群众、促进群众更新思想观念的效果。为了加强宣传,我们把各行各业的先进妇女典型制作成专题片,在电视台播放,还制成光盘到妇女群众中进行广泛宣传。 “三八”节以各种形式教育广大妇女发扬“四自”精神,为新邵经济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母亲节以争做好母亲为主题,教育妇女做新世纪的新女性;重阳节开展尊老敬老工作,评选敬老好儿女,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促进了思想的解放,观念的更新;“6.26”“12.1”注重禁毒防艾宣传,让广大妇女群众入脑,入心。

(二)活动引导,组织妇女群众广泛参与。农村妇女工作一直是妇联工作的重点,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注重提高群众参与的广泛性,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覆盖面。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每名妇女在家庭中处于重要位置,我们以家庭为阵地,以妇女为核心,在全县家庭中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年初初评,年终总评,通过评比、挂牌、公开一系列程序,让群众不但掌握自家的情况,而且还了解其他户的情况,从而明确争创方向,提高创建五好文明家庭的积极性。深化“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双学双比”竞赛活动是广泛发动广大农村妇女参与增收致富的一项活动,把广大农村妇女组织起来,引导她们学文化、学科技、比成绩、比效益,积极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收致富奔小康。多年来,县妇联开展了“巾帼扶贫”,举办农村妇女骨干技能培训班,评选表彰“双学双比”、巾帼示范村等一系列各具特色的活动,充分调动了广大妇女的积极性,加快了她们增收致富的步伐。

(三)真心关爱,解决妇女群众实际问题。配合县职业介绍中心举行大型招聘会,联系县内外企业入场招聘,为广大妇女群众免费提供职位,帮助解决就业问题。大力救助贫困妇女儿童,争取到“春风行动”10余万元慰问金,用于救助特困妇女和孤儿。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恒爱行动”,组织30名爱心妈妈免费手工编织爱心毛线,为孤残儿童真切地感受来自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全面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通过抓宣传发动、技术培训、政策落实、跟踪服务等方式,开展好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有序推进女性安康工作,联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全县妇女群众中开展女性安康工作,为入保妇女群众规避风险。扎实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与团县委等单位联合开展“爱在山乡”远教关爱留守儿童暑假志愿者行动,开展以“心信相牵 益满乡间”为主题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解决留守儿童的成长困惑、学习压力、情感压抑、性格缺陷等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一)男女平等思想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县委党校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领导干部的培训内容,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党政领导的性别意识,营造了有利于妇女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还未深入人心,有些领导干部未从根本上尊重女性、重视女性。

(二)妇女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受历史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在一些领域,妇女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象还时有发生:非公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程度较低。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钻法律空子,签订短期合同或不签合同,在女职工怀孕后不续签合同,以达到变相解除合同,逃避应承担的生育费用和劳动保护责任。部分企业为节约开支不设立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不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障,致使女职工劳动保障程度较低。二是留守妇女在生产生活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我县农村存在一大批留守妇女,丈夫外出后,她们单独或与其他家庭成员居住在户籍地,劳动强度大、孩子教育难、缺乏安全感、情感空虚、缺少“性”生活等一系列问题困扰着她们,她们的一些合法权益较难得到有效保障。

(三)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全社会对妇女工作的重视程度仍不够。妇联作为一个群团组织,其工作与政府职能部门相比没有硬性的具体量化指标和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部分党政领导对妇女工作认识不足,把妇女工作当成是“软”任务和“虚”工作,认为妇女工作可有可无,重视程度不够。同时,社会各界对妇女工作的了解和关注不够,也影响着妇女事业的发展。二是旧观念及不良风气的影响,给女性进两委设置了障碍。从调查情况来看,部分选民不能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将选举当成保护巩固家庭势力的机会,拉帮结派,搞小动作,甚至为拉选票施以小恩小惠。有的选民思想狭隘,带着个人恩怨参加选举,妨碍了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也影响了女性进两委。三是妇女自身素质的影响。女性整体素质低于男性的现实,在大多数人思想中形成了“女不如男”的思维定势。女性在参政过程中,取得同样的成绩往往要比男性付出更多的代价,使得很多女性丧失了参政的勇气。而且女性参政还有可能会受到亲人及家庭的阻挠,也为女性参政设置障碍。此外,女性仍存在自卑、自弱心理,参政主动意识差,不善于宣传自己,导致知名度低,当选率低。

四、加强和改进妇女群众工作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新闻媒体要开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专题专栏,向社会宣传妇女、向妇女宣传社会,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充分发挥妇女积极性、创造性的良好氛围。要继续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和途径,广泛深入地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使全社会形成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环境。特别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增强各级领导、企业主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与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的健康发展。要加强监督执法,有效保障女职工及流动人口中妇女的合法权益。  

(二)减轻留守妇女身心压力。解决不好这个问题,将给社会的发展带来很大的隐患。要减轻农村留守妇女的重压,应建立起一套保护机制,如建立留守妇女帮扶体系等基层援助机制。农忙季节,提供劳动力资源,对缺少劳动力家庭予以集中抢种抢收,以减轻留守妇女的劳动负担。平时遇有特殊情况,开展村民互助活动。建立农民工休假和配偶探亲制度,缓解夫妻之间因一方外出打工导致的感情困局。发挥妇联、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在留守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提供必要的保护和法律援助。

(三)引导女性全面认识自己。认清自身的优势和长处,增强信心。在工作中,扬长避短,发挥女性特有的特点和优势,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敢作敢为的工作气魄,赢得群众的信任。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妇女干部的培训力度。认清提高基层妇女干部综合素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多形式、多方式、多角度加大培训力度,使她们能够以素质求作为,以作为求生存。要加大发展女党员力度,壮大农村女后备干部队伍。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出台优惠政策,在不影响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农村女党员的发展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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